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华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波华 翔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预计 2019 年与关联方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佛吉亚”)发生采购货 物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长春消声器”)向其参股子公司长春佛吉亚采购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长春佛吉亚 ≤25,000 14,530.10 2、与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乐特”)发生采购 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乐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宁波华翔汽车车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车门”)和公主岭华翔汽车顶棚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主岭顶棚”) 向宁波华乐特发生采购原材料交易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宁波华乐特 ≤8,000 6,614.42 3、与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 关联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进出口公司采购设 备和材料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进出口公司 ≤20,000 12,717.33 注:上述交易金额主要为产品价款和佣金,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向公司收取 8‰的 佣金。 4、与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华翔”)发生采购 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南昌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昌华翔”)向江铃华翔采购零部件半成品交易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江铃华翔 ≤3,000 0.00 5、与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车载”)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车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众车载下属子公司宁 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塑料”)、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华众”)、佛山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众”) 等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交易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华众车载 ≤1,000 0.00 6、与上海戈冉泊精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戈冉泊”)发生采购商 品的关联交易 与上海戈冉泊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宁波华翔特雷姆汽车饰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特雷姆”)、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 华翔”)、德国华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华翔”)、宁波诗兰 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诗兰姆”)等子公司向其采购模具等产品及劳 务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上海戈冉泊 ≤4,000 1,502.57 7、与 Helbako GmbH 公司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与 Helbako GmbH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上海华翔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下称“上海哈尔巴克”)向该公司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劳务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Helbako GmbH ≤1,000 0.00 8、与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电子”)发生采购商品及 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与劳伦斯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宁波特雷姆、宁波米勒模具 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勒模具”)、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劳伦斯”)等向该公司采购模具及提供服务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劳伦斯电子 ≤3,000 955.94 9、与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表面技术”)发生采 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劳伦斯表面技术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米勒模具、宁波劳伦斯、 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饰件”)等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劳务所 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劳伦斯表面技术 ≤10,000 4,911.29 10、与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宁 波峰梅视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电子”)、上海峰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学科技”)等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 司及子公司向该公司采购零部件及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劳务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商品 宁波峰梅 ≤1,000 2.17 (二)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消声器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汽车零 部件等产品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长春佛吉亚 ≤20,000 18,712.65 2、与华众车载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车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众车载下属子公司华 众塑料、成都华众、佛山华众等子公司销售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及服务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华众车载 ≤2,000 1,209.35 3、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进出口公司进行出 口销售商品交易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进出口公司 ≤25,000 364.83 注:上述交易金额主要为出口代理业务,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向公司收取 8‰的佣 金。 4、与江铃华翔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华翔通过江铃华翔销售 内饰件类零部件交易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江铃华翔 ≤50,000 31,225.89 5、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发生销售商品及提 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 司及子公司向该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宁波峰梅 ≤3,500 92.45 6、与佛吉亚(成都)排气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佛吉亚”)发 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成都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消声器向参股公司成都佛吉亚销售汽 车零部件及提供技术服务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成都佛吉亚 ≤300 46.43 7、与佛吉亚(天津)排气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佛吉亚”)发 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天津佛吉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长春消声器向参股公司天津佛吉亚销售汽 车零部件及提供技术服务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天津佛吉亚 ≤1,000 0.00 (三)其他关联交易 1、与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华翔酒店”)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商务活动在华翔酒店产生会务、客人住宿、员工 差旅、外聘人员公寓住宿等费用所致。 (2)因华翔职工培训学校场地限制,租用华翔酒店场地用作公司培训,发 生相关服务费用(如场地租赁、住宿、餐饮等)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其他关联交易 华翔酒店 ≤1,000 16.93 2、与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拓新电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拓新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拓新电子在上海办公场所产生的租赁费、水 电费委托公司代付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其他关联交易 拓新电子 ≤500 63.60 3、与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峰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与沈阳峰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是沈阳华翔、沈阳艾倍思井华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 ABC 公司”)向沈阳峰梅支付房租,以及通过其代交 水电煤等费用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其他关联交易 沈阳峰梅 ≤2,000 1,341.15 4、与江铃华翔发生经营租赁和厂房租赁的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南昌华翔向江铃华翔租赁设备和厂房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租赁设备和厂房 江铃华翔 ≤500 153.98 5、与华众车载发生租赁相关的关联交易 与华众车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众车载下属子公司华 众塑料、成都华众、佛山华众等子公司发生租赁设备、厂房及收付水电费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租赁设备和厂房 华众车载 ≤300 34.72 6、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发生的其他关联交 易 与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是公司及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厂房租赁及收取水电费所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额度(万元)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租赁设备和厂房 宁波峰梅 ≤300 52.2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注册资本为 20,521.63 万元, 注册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3 甲 3 号。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产品、汽 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制造;成套设备及配件、发泡缓冲件、胶带的批发;自有房 屋出租;物业管理服务。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持有该 公司 100%的股权,宁波峰梅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沈阳 峰梅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沈阳峰梅公司总资产 为 11,703.54 万元,净资产 10,998.9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470.12 万元,利润总 额-10,088.85 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沈阳峰梅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沈阳峰梅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之间支付房租, 以及通过其代交水电煤等费用 2,000 万元。 (二)Helbako GmbH 1、基本情况 Helbako GmbH 总部位于德国,是一家多年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研发和生产的 专业性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宁波华翔持有该公司 30%的股权,产品包括:报警 器、燃油泵控制模块、无匙进入系统敞篷类轿车的顶篷控制系统等,主要客户是 宝马、奔驰、大众、奥迪和保时捷等高端客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Helbako GmbH 总资产为 26,267.27 万元,净资产 6,557.9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40,650.58 万元,利润总额-2,684.56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Helbako GmbH 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Helbako GmhH 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翔哈尔巴克与该公司 之间采购商品的交易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三)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宜居路 3688 号,法定代表人为杨军先 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3,470 万元,佛吉亚持有 51%的股权,长春消声器消声器 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15,283.85 万元, 净资产为 33,211.1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86,159.01 万元,利润总额 20,423.80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春佛吉亚是公司持股 97.60%控股子公司长春消声器的参股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进行的日常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长春消声器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 20,000 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 25,000 万元。 (四)佛吉亚(成都)排气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 6 号,法 定代表人为杨军先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60 万美元,佛吉亚持有 51%的股权,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为 31,100.33 万元,净资产为 11,415.6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2,985.76 万元,利 润总额 7,658.19 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佛吉亚是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成都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成都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长春消声器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 300 万元。 (五)佛吉亚(天津)排气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 239 号,法定代 表人为杨军先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佛吉亚持有 51%的股权,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为 11,827.69 万元,净资产为 3,944.4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549.87 万元,利润 总额-753.52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津佛吉亚是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天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天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长春消声器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 1,000 万元。 (六)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原“华众控股”)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9 月,总股本 8 亿元,主要持股人为周敏峰。公司是 为国内外著名中高档汽车制造商提供塑料车身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主要 OEM 供 应商之一。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件及精密模具,以及同类产品在豪华游艇等非汽 车行业的应用,包括 ABCD 柱、保险杠、前端框架、发动机罩盖等。下属子公 司包括华众塑料、成都华众、佛山华众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 资产为 304,204 万元,净资产为 98,239 万元,营业收入 197,915 万元,利润总额 17,733 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车载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3、履约能力 华众车载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下属子公司销售商 品的交易额 2,000 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 1,000 万元,设备和厂房租赁 300 万元。 (七)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 2004 年 3 月,注册资本 150 万欧元,注册 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设 计和开发;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6,099 万元,净资产为 98,239 元,主营业务收入 197,915 万元,利润总额 17,733 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华乐特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乐特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车门和公主岭顶棚向宁 波华乐特发生采购原材料交易交易额为 8,000 万元。 (八)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由赖彩绒、象山华友半岛房地产有限公司、拓新电子共同投资建造的 度假休闲酒店,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8 月,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 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 104 号,法定代表人为赖彩绒。主营经营范围:餐饮、住宿 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629.86 万元,净资产为 411.39 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 820.82 万元,利润总额 35.01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彩绒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酒店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3、履约能力 华翔酒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该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涉及交 易金额为 1,000 万元。 (九)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2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注册地:浦东花木镇白杨路 93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军。主营业务 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仪表,仪器,五金件加工,模具设 计,开发,制造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2,238.72 元,净资产为 10,792.23 元,主营业务收入 933.96 万元,利润总额 239.03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拓新电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拓新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拓新电子通过公司租用上海的办公场发生租 赁费及代付水电费约为 500 万元。 (十)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注册地南昌市昌南 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黄平辉,宁波华翔持有该公司 50%的股权。江铃华翔主要 从事汽车内、外饰件、冲压件、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为 57,181.01 万元,净资产为 23,735.81 万元,营业收入 68,508.67 万元, 利润总额 3,450.68 万。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江铃华翔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江铃华翔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华翔与该公司发生采购 货物金额为 3,000 万元,销售商品金额为 50,000 万元,租赁 500 万元。 (十一)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6 月,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法定代表 人郑才玉。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董事周辞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依据 相关规定,进出口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进出口公司主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是象山县唯一 一家进出口“双便”企业,暨享有绿色通道(优先通关,优先退税),也是宁波市 “政关”重点扶持 50 家进出口企业之一。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568.12 万元,净资产为 2,374.5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9,648.43 万元,利润总 额 128.39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董事周辞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进出口公司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 易金额为 20,000 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 25,000 万元。 (十二)上海戈冉泊精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16 日,注册人民币 6,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 688 号,主营业务为精密模具和精密注塑产品的生产销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1,161 万元,净资产 13,253 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 29,964 万元,利润总额-1,861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晓峰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戈冉泊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上海戈冉泊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及宁波特雷姆、沈阳华翔、德国华翔、 诗兰姆等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 4,000 万元。 (十三)宁波峰梅视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注册人民币 3,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228 号,主营业务为视讯电子类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216.92 万元,净资产 192.5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094.62 万元,利润总额-1,396.76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晓峰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视讯电子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3、履约能力 视讯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四)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11 日,注册人民币 1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配件、汽车配件、 模具、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加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 资产为 1,180.41 万元,净资产 1,140.1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248.33 万元,利润 总额 88.22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劳伦斯电子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及宁波特雷姆、米勒模具、宁波劳伦斯 等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 (十五)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注册人民币 26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大徐镇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玉盘路,主营业务为电镀 汽车零部 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件、铝制品研发、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1,687.3 万元,净资产 13,079.62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 24,015.03 万元,利润总额 5,323.49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劳伦斯表面技术进行的日常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表面技术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及米勒模具、宁波劳伦斯、华翔饰件等 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 10,000 万元。 (十六)上海峰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6 日,注册人民币 5,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北青公路 9735 号,主营业务为光学镜片、镜头及相关 组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4,844 万元,净资产 3,03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81 万元,利润总额-1,069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同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光学科技进行的日常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光学科技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七)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18 日,注册人民币 16,5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园区,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31,803.09 万元,净资产 132,486.64 万元,主营业务 收入 33,821.24 万元,利润总额 5,170.27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晓峰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峰梅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峰梅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 2019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 电子、光学科技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为 1,000 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 3,500 万元,厂房租赁金额 300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宁波华乐特与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华众车载 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戈冉泊与公司及宁波特雷姆、沈阳华翔、 德国华翔、诗兰姆;Helbako GmbH 与上海哈尔巴克;劳伦斯电子与宁波特雷姆、 米勒模具、宁波劳伦斯;劳伦斯表面技术与米勒模具、宁波劳伦斯、华翔饰件; 江铃华翔与南昌华翔;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与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之间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铃 华翔与南昌华翔;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与公司及子 公司;成都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天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之间的销售货物关联 交易均以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 华翔酒店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拓新电子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以市场价定价。 江铃华翔与南昌华翔之间的租赁设备和厂房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进行。 进出口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依据市场价格 定价,按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向委托单位收取 8‰的佣金,价格合理,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 沈阳峰梅与沈阳华翔、沈阳 ABC 公司的厂房租赁价格以当地市场价为基础, 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员工代付工资以当地实际支付金额进行交易,代收水电煤按 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租赁设备、厂房及收付水电 费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定价。 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厂 房租赁及收取水电费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会董事对 2019 年长春消声器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 宁波车门、公主岭顶棚与宁波华乐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众车载;公司及宁 波特雷姆、沈阳华翔、德国华翔、诗兰姆与上海戈冉泊;上海哈尔巴克与 Helbako GmbH;宁波特雷姆、米勒模具、宁波劳伦斯与劳伦斯电子;米勒模具、宁波劳 伦斯、华翔饰件与劳伦斯表面技术;南昌华翔与江铃华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 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视讯电子、光学科技等;沈阳华翔、沈阳 ABC 公司与 沈阳峰梅;公司与拓新电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之间;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进行,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 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 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 2019 年 4 月 22 日,宁波华翔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宁波华翔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予 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 续经营能力。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Wang Jiangqin 许钦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