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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德: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8-07-19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71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将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邦德,证券代码:002082)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确认该事项

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2017 年 12 月 23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 月 8 日、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1 月 17 日、2018 年

1 月 24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和 2018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1)。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

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2018 年 2 月 27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3 月 7 日和 2018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2018-01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

的公告》(2018-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4)和《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5)。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

的相关事项,并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17 日、2018 年 4

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2018 年 5

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9)、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

告》(2018-03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0)、《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2018-04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0)、《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2)

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4)。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

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

务指引(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6月26日,公司
收到了《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

行政许可)[2018]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7

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7日和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0)、《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

(2018-068)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2018-069)。2018

年7月18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

详见2018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万邦德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将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星期四)

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