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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海 宜: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8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086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
人数。会议由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新钠晶光电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扩大 LED 外延、芯片产能投资
项目的公告》详见刊登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4-079 的公告内容。
    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1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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