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海 宜: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5-06-02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46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5 年 5 月 31 日——2015 年 6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6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31 日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1
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5,337,3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7.1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55,319,79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4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6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558,1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53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540,574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5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6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6%。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337,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8,1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