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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海 宜: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8-27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107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孙公司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技术”)生产和经营
所需资金,电子技术拟与上海东源添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源
添东”)、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如下:
    1、委托人:上海东源添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托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借款人: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金额:12,800 万元人民币
    3、贷款期限:1 年
    4、贷款利率:9%/年,按季结息
    5、手续费率:0.0078125%年化费率
    6、委托贷款用途:原料采购、预付款等流动性用途
    7、担保条款:电子技术全体股东就本笔委托贷款为电子技术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孙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海
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科技”)为电子技术申请委托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有关

                                    1
规定,因电子技术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上海东源添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98761538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浦东新区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A0201 街坊 100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东源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7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
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837711496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温金祥

       营业场所:苏州市竹辉路 258 号

       成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主营:本外币存、贷、结算;票据承兑、贴现;汇兑 、旅行支
票、信用卡业务;代理收付和财产保管业务;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业务;经济咨
询;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的其它金融业务。

       (二)被担保方: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941951942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黄卫

      成立时间:2014 年 03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网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产品、通讯和通信电子设备、计
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的销售;计算
机系统集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子技术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500             45.00%

  2            江苏迈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941             29.41%

  3                     郭俊英                            1,103             11.03%

  4                      吴予                             1,029             10.29%

  5                     李金佐                             294               2.94%

  6                      邱瑾                              133               1.33%

                      合计                                10,000             100%

      其中:公司持有信息科技 56%的股权,信息科技持有电子技术 45%的股权。
目前,电子技术董事会共计五名董事成员,其中三名成员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
科技委派,超过一半的数量,故将电子技术认定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电子技术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8,163,643.62                    461,326,587.71

  负债总额                              294,872,855.37                    324,529,429.71

      净资产                              83,290,788.25                   136,797,158.00

                                            3
  资产负债率                                 77.97%                        70.35%

                       2015 年度(经审计)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46,796,666.94                  448,800,000.04

   利润总额                          36,415,903.26                   63,354,059.42

    净利润                           31,808,957.40                   53,506,369.75

    注: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半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电子技术全体股东(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迈库
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郭俊英、吴予、李金佐、邱瑾)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间: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至《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担保期间顺延。
    4、担保额度:12,800 万元人民币
    说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正式《委托贷款合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具体条款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受益于军民融合以及军工信息化发展,军工专网近两年实
现爆发式增长,电子技术的专网通信业务空间巨大。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电子
技术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电子技术资金压力,助力其加强市场开
拓和产品研发,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电子技术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业绩良好,
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本次委托贷款交易
的顺利推进,保证了电子技术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且电子技术财务状况稳定,偿
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
                                       4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科技
为电子技术接受委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
总额为 137,000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的 72.62%。
    2、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95,784.36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 50.77%。
其中: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提供担保余额为 44,173.30 万元;公
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新纳晶提供担保余额为 33,611.06 万元;公司实际为控股孙
公司新海宜电子技术提供担保余额为 18,000 万元。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调整 2016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 37,800 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前述对外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为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74,800 万元,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 92.65%。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东源添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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