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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海 宜:关于参投产业基金签署碳酸锂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18-04-11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8-02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投产业基金签署碳酸锂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7 年 12 月 27 日,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新海宜”)与深圳国澳矿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澳基金”)
及国澳基金全体原合伙人签署了关于国澳基金的合伙协议和投资协议。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参与投资国澳基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7-089
号公告。2018 年 2 月 25 日,公司与国澳基金签署了《锂产业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拟再次出资 5 亿元与国澳基金开展合作。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2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15
号公告。国澳基金拟在加拿大境内建设锂辉石采选厂、在国内建立碳酸锂加工厂。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接到国澳基金通知,国澳基金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泰兴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深圳国澳矿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产 4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投资协议书》,双方拟就
碳酸锂项目的投资和发展开展全面合作。项目总投资预计 20 亿元人民币,项目
用地约为 300 亩,其中一期投资预计 10 亿元,建设年产 2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
项目,用地约 150 亩;二期投资预计 10 亿元,建设年产 2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
项目,用地约 150 亩。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与泰兴开发区管委会建立良好的
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快国澳基金的投资进度,符合国澳基金的投资规划。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1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上市公司履行审议程序。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始建于 1991 年,1993 年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
济开发区,是江苏省沿江地区重点发展的 15 大园区之一,先后被命名为“国家
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园
区”、“国家绿色园区”、“江苏省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江苏省首批循环化
改造试点园区”、“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2017 年在全国 502 家
化工园区排名列 20 强第 7 位,在江苏省省级开发区排名位列前 10 强。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依长江而建,西靠黄金水道长江,东临京沪、宁通和
宁靖盐高速公路。江阴长江大桥、泰州长江大桥把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与长三
角城市群、上海都市圈紧密相连,拥有国家一类对外开放通用码头和化工、建材、
液化气、煤炭等专用码头,周边城市拥有 7 个机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 68 平方公里,其中化工产业区 26 平方公
里,目前已入驻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共 100 多家,其中世界 500 强企业 16
家,形成了新能源、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海洋船舶工程)制造等
产业链明晰的产业集群,呈现出“规模企业集聚、优势产品集中、主导产业集群”
的发展格局。
    2、国澳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深圳国澳矿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PG5C8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国鑫创沅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2 日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
(不含限制项目)。
三、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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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泰兴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国澳基金
    1、项目简介:项目总投资预计 20 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约为 300 亩,分两
期实施,其中一期投资预计 10 亿元,建设年产 2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用
地约 150 亩;二期投资预计 10 亿元,建设年产 2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用
地约 150 亩。
    2、项目建设进度:乙方一期年产 2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计划建设时间
预计自开工建设起一年半内竣工投产,二期年产 2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在一
期项目开工建设后一年半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开工建设时间。
    3、注册资金:自签约之日起 3 个月内,乙方需在甲方所属地注册成立公司,
一期项目注册资金不少于 3 亿元,二期项目注册资金与一期相同。
    4、土地出让:甲方出让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使
用年限为 50 年,其中一期土地约 150 亩,二期土地约 150 亩。乙方须通过招拍
挂方式取得土地,并与泰兴市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激励政策:乙方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其他鼓励
创新、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企业新建的各类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对应享受国家、
省、地方三级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改造,对应
享受国家、省、地方三级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和影响
    国澳基金团队近期在国内多地开展实地考察,并积极与各地政府就落地政策
等内容进行商务沟通,获得部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国澳基金本次与泰兴开发
区管委会签署碳酸锂项目合作协议,属于产业基金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符合国
澳基金的投资规划及时间安排,有利于落实和加快国澳基金在国内建设碳酸锂加
工厂的进度,充分把握锂产业的发展机遇。对新海宜而言,产业基金产生的投资
收益可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国澳基金本次签署碳酸锂项目合作协
议符合新海宜的战略转型方向,存在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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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澳基金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落实还需开展土拍、工商注册登记等审批
工作,可能存在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风险;
    2、国澳基金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时间周期,可能存在因行业
环境、政策波动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及项目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借助公司的优势资
源支持项目的发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国澳矿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产 4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项
目投资协议书》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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