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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海 宜: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9-03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审计,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3,749,704.3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16,815,391.96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余额为-196,094,986.72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
公司董事审议,2018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得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
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
决。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
    2、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00%的重大投资时;
    3、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数,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
余额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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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18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2,489,000 股,回购总金额为
9,998,502.60 元,视同现金分红 9,998,502.60 元。
    结合公司 2018 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战略转
型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2018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的营
运资金需求。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
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
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
需要,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
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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