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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海 宜: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围
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积极参
与公司经营决策。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检查监督,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真实、有效、完整。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通过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 4 第六届监事会
 月 23 日 第九次会议      5、《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2018 年 4 第六届监事会
                          1、《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6 日 第十次会议

2018 年 7 第六届监事会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月 30 日 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8 第六届监事会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月 29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018 年 10 第六届监事会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9 日 第十三次会议



    二、   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2018 年度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所有决议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执行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
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 2018 年财
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所作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此表
示认可。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措施来解决涉及保留意见的相关
事项,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
事会同意大信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中会计师
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鉴证报告》中所述的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
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
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公
司与新海宜及下属公司资金往来余额为 557,846,809.08 元,占新海宜 2017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32.0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董事会与监管层、会计
师沟通的结果,各方对于上述资金往来的情形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存在争议,目前尚未达成一致。监事会将与董事会共同努力,持续关注相关沟
通事项的进展,严格督促关联方制订资金偿还计划并执行,必要时要求控股股东
提供相应担保措施,尽快消除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
司 2018 年度在对外担保事项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执行,未发生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6、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
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
会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与诚信意识,扎实做
好各项工作,切实承担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