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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19-11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汇投资”)将持
有的利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科技”)2%的股权转让给苏州工业园
区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兴投资”),海汇投资与润兴投资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8-133 的公告内容。
    二、股权转让终止的原因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工作,因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未能完成,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法继续进行,经交易双方多次

协商,决定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签订《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终止
股权转让。
    三、拟签署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海汇投资
    乙方:润兴投资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终止本次股权转让。
原《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解除。
    2、甲方将本次股权转让已经收取的股权转让款 4,000 万元不计利息返还给
乙方,乙方将其已经受让取得的股权返还给甲方(如果该等股权尚未变更登记在
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中,则停止办理上述确权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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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乙双方均保证已按照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签署本合同的相关
授权。
    4、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

协议解除之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在履行原《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应当承担的
任何违约责任或可能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
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通过内部审议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

一份。每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终止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终止股权转让事项,海汇投资无需承担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
的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2、本次终止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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