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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18-06-15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08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我公司”、“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收到贵所《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

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376 号)后,按照贵所要求对问询函内

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当期研发投入为 2.96 亿元,较上期增长 14.02%,其

中当期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 597.99 万元,较上年减少 77.87%。

    1、报告期内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否涉及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资本化的研发投入主要涉及的研发项目、资本化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研发项目变化导致报告期内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

发投入的比例变动较大,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3,928,809.23        6,427,903.32
9 万吨绿色制浆项目                                              20,470,877.69
乙炔法氯乙烯合成的固定床无汞催化技术         1,920,000.00
PVC 母液水处理回收技术开发                     131,067.96         120,000.00
               合    计                      5,979,877.19       27,018,781.01

    与 2016 年相比,2017 年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下降主要是进入

开发阶段的研发支出下降所致,2017 年公司研发项目处于研究阶段,能否形成
无形资产等具有不确定性,按照会计准则均予以费用化。资本化的研发投入主要

涉及的研发项目、资本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你公司说明当期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详细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确认时点、相关会计处理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

       回复:

    (1)公司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

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研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

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
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

形资产。

    (3)经了解确认,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一致。

    (4)公司上述列表研发项目中,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017 年 3

月已经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一期验收通过,项目完成了物流平台的十一

大功能模块;9 万吨绿色制浆项目的纸改浆子项目于 2016 年基本完成;乙炔法

氯乙烯合成的固定床无汞催化技术、PVC 母液水处理回收技术在通过长期的小

试和中试开发以及研发结果的验证,已经初步具备产业化基础,委托科研机构进

入开发阶段。因此相关会计处理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2015 年,你公司签订了针对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富纱业”)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承诺约定金富纱业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盈利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 7,348.56

万元、7,929.77 万元、7,586.70 万元。金富纱业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

润数为 4,889.90 万元,未实现盈利预测。你公司对此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

结合金富纱业所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等就下列事项详细说明:

    1、金富纱业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的主要原因、业绩补偿的具体安排、业绩

补偿的会计处理以及是否存在影响本次业绩补偿实施的重大障碍;

    回复:

    金富纱业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金富纱业配套募集资金项

目 130 万锭纱线二期和 20 万锭纱线于 2017 年 9 月达产,因此 2017 年度效益尚

未全部发挥;二是运费补贴有较大幅度下降,降低了金富纱业的利润。自治区政

府对以新疆地产棉花(含粘胶纤维)为原料生产并销往内地的纱线类产品,给予

出疆运输费用补贴。2015 年度及之前,根据新财建【2014】434 号文件之规定南

疆地区生产的 32 支以上(含 32 支)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 1000 元,

南疆地区生产的 32 支以下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 900 元。2016 年 11
月发布的新财建【2016】444 号文件确定,自 2016 年起,新的运费补贴标准为:

32 支以下纱线类产品中央和自治区每吨补贴 720 元,32 支以上每吨补贴 800 元,

分别下降 180 元/吨和 200 元/吨。

    根据中泰化学与交易对手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补充协议》,

金富纱业业绩补偿的具体安排为:交易对手方盈利补偿采用现金补偿,对盈利承

诺期内三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积盈利承诺净利润数,则差额部分

由资产出售方按持股比例以现金补偿给中泰化学。

    金富纱业业绩补偿的会计处理为: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补充

协议》的约定,金富纱业承诺净利润期间为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情况,

如若 2018 年累计计算后,金富纱业未完成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手方给予中泰化

学现金补偿,中泰化学将应该收到的补偿款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积极敦促交易对手方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补充协议》要

求,履行盈利补偿安排。交易对手方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

若出现需要业绩补偿的情形,按照协议要求切实履行盈利补偿义务。

    2、你公司未对该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存在因收购金富纱业产生的商誉 1,859.05 万元,均为

2014 年新疆富丽达收购金富纱业 51%股权时产生,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金富纱

业 49%股权为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行为,未产生商誉。2017 年末公

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基本方法,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和金富纱业未来发展计划,测算出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大于账

面价值和商誉之和,商誉未发生减值。因此,公司未对该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03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3,575 万元。请说明你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已按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与 2016 年相比,2017 年计入非经营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增长的原因为公

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收到阜康市财政局社会

贡献奖专项补贴资金 6,345.00 万元,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相关规定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对上述政府补助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

体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2)。



    四、报告期内,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 27.75 亿元,期初余额为 16.70 亿元,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 990.64 万元,期初余额为 164.63 万元。请说明报告期

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氯碱、纺织、贸易板块的存货进

行清查,分别计算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具体如下:

    氯碱板块存货为 8.39 亿元,较年初 5.05 亿元增加 3.34 亿元,主要是市场行

情持续向好,提前锁定原材料价格,年末产成品及原材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孰低测算,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部分辅料按照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测算,发生减值迹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7.54 万元;

    贸易板块存货为 3.07 亿元,较年初增加 2.21 亿元,年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孰低测算,均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纺织板块存货为 16.07 亿元,较年初增加 7.14 亿元,主要是提前锁定成本集

中采购原材料,其中浆粕、棉短绒价格处于上涨趋势年末库存 9.81 亿元,按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测算,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纺织产成

品中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阿拉尔富丽达,由于复产后各项生产指标未彻底稳定,造

成生产成本偏高,年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测算,发生减值迹象,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873.11 万元;

    存货中其他部分为 0.22 亿元,较年初减少,为子公司上海森辉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未销售房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测算,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因此,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五、报告期内,你公司长期待摊费用 1.02 亿元,期末余额增幅达 82.85%。

请说明长期待摊费用确认的依据、核算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回复: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

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费用。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本期增加主要是融资租赁手续

费 2,400.00 万元、离子膜 4,605.18 万元、降膜管 1,076.92 万元,具体摊销方法按

直线法分期摊销,融资租赁手续费按融资租赁实际期限摊销,离子膜按受益年限

18-48 个月分期摊销,降膜管按受益年限 18-24 个月分期摊销。

    因此,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确认的依据、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