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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9-04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修订
                     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

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

案》。公司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开展会

计工作,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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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

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

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

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

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

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公司将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4、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

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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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

    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变

更后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

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

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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