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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8-1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并予以事前认可:

    关于董事会拟审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严谨、客观、公允的工作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履行了双
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建议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40万元。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段忠       梁金华   盛宝军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