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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05-25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以下简称
“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对问询函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公司
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有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询函问题一、公告披露,你公司于 2018 年 4 月与茶溪三号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请你公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九章、第十章
的相关规则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相关《股权
转让协议》直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才进行披露的原因。

    回复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9.2 条: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 9.12 条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
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规则第 9.2 条或者第 9.3 条规定。

    第 10.2.4 条 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 2018 年 4 月 18 日与茶溪三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项交易成交金额为
5,100 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约 4,725 万元,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81,757.7 万元,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45,866.18 万元,该项交易单项金
额未达到上述第 9.2 条标准,但达到了第 10.2.4 条披露标准。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的次日,公司正准备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在
指定信息媒体披露时,即收到茶溪三号发来的《关于要求停止履行地上铁股权转让
程序的函》,其通知公司因茶溪三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茶溪智库”)股东之间发生了股权纠纷,为避免风险,茶溪三号
请求公司暂停履行股权转让程序。公司认为根据该通知内容,《股权转让协议》效力
暂时终止并自始不发生约束力,故根据受让方的请求,暂缓履行股权转让审议程序。
同时,考虑到上述交易尚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
免造成对投资者误导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当时未披露该事项。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收到茶溪三号股东分宜茶溪智库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分宜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函》,鉴于茶溪智库股
权纠纷已经解决,分宜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履行相关协议。公司认
为,《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恢复并自始具有约束力,故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对外进行了
披露。
     问询函问题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地上铁租车”)净资产约 1.17 亿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地上铁租车的净
资产约 4.77 亿元。本次交易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确认你公司转让
地上铁租车 6%股权作价 5,100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股权转让协议》暂缓履行的具体原因及是否对受让方履约能力造成影响
;

     (2)继续履行是否符合《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价款支付、股权交割时限等
相关条款的约定;

     (3)本次转让完成后,地上铁租车的股权结构及你公司的持股比例;

     (4)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标的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
为依据,请披露相关评估的主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参
数及取值依据、特别事项(如有)以及相关假设、参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5)2018 年度,地上铁租车净资产大幅增加,亏损缩小,请你公司结合地上
铁租车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评估参数取值的差异情况(如有)等因素,说明
《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作价的公允性、此时履行协议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6)请说明标的其他股东是否已就本次转让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如适用),
以及本次交易完成的大致时间安排;

     (7)请结合你公司业务等情况及仅转让标的部分股权的情况,充分论证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回复说明:

     (一) 《股权转让协议》暂缓履行的具体原因及是否对受让方履约能力造成
影响;

     《股权转让协议》暂缓履行是因为公司收到了受让方茶溪三号发来的《关于要
求停止履行地上铁股权转让程序的函》:因茶溪三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茶溪
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发生了股权纠纷,为避免风险,茶溪三号请求公司
暂停履行股权转让程序。公司根据受让方的请求,暂缓履行股权转让审议程序。
    《股权转让协议》暂缓履行是应受让方请求,是因为受让方股东发生股权纠纷,
为了避免风险而暂缓履行,目前受让方股东股权纠纷已解决。2018 年 4 月,在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后在该协议暂时终止履行的情形下,公司已收到茶溪三号单方支
付的股权转让款 5,100 万元,《股权转让协议》暂缓履行不会对受让方履约能力造成
影响。

    (二)继续履行是否符合《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价款支付、股权交割时限等
相关条款的约定;

    《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价款支付、股权交割时限、投资前提条件的相关条款
如下:

    1.4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 85,000 万元,即受让方需向科陆
电子支付人民币 5,100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且本协议第
二条约定的相关先决条件均满足或未满足部分被受让方豁免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且在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
受让方有 30 个工作日的投资冷静期,投资冷静期内,受让方可以无条件要求转让方
退还全部转让价款,并且转让方需支付受让方全部股权转让价款*10%*N(N 是从受
让方实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至受让方收到全部价款返还受让方之日所经过
的天数)/360。

    1.5 如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足额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每延迟一日,需
每日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除受
让方需按转让价款的 10%计付违约金之外,其他各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 附属于标的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随标的股权的转让而转让。在受让方依据
本协议相关约定向转让方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起,
受让方即承继转让方就标的股权在标的公司原有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交割日后,标
的公司所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全部所有者权益由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的所有股东(包括受让方)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1.7 标的公司应在受让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 90 日内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新创绿能、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积极督
促标的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2、投资的前提条件

    2.1 各方确认,受让方在本协议下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义务以下列全部交易条件
得到满足,或获得受让方豁免为前提:

    (1) 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事宜均得到各方相关权力机构的批准,各方同意并正式
签署本协议及相关书面文件(如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

    (2) 标的公司其他现有股东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放弃其优先购买权并认可受
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相关股东权利的书面文件;

    (3) 标的公司、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已经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受让方充分、
真实、完整披露受让方要求提供的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
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

    (4) 标的公司、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已向受让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
历次各轮增资的相关条款、条件;

    (5) 截至交割日,标的公司、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及保证保
持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且不具误导性,且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违反本协议
下约定的交割前相关义务(如适用);

    (6)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以下简
称“登记日”)的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
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会在任何重大资产或财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权利
负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重大资产处置,也没有发生或承担任何重
大债务;标的股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

    (8) 截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对标的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

    2.2 各方同意,除第 2.1 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因受让方的原因未达成外,该等先决
条件如果部分或全部为受让方书面豁免,则其应自动成为投资后义务由相关方继续
履行,且相关方应在受让方同意的期限内促使该等义务的履行。

       2.3 除受让方书面豁免外,如上述第 2.1 条约定的先决条件非因受让方的原因未
能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90 日内或在受让方给予的宽限期内尚未全部得到满足,则受
让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
自受让方向其他方发送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

       根据上述条款,本次股权转让的各项事宜均得到各方相关权力机构的批准,各
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及相关书面文件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义务的先决条件,在
相关先决条件均满足或未满足部分被受让方豁免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
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在受让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 90 日内向工商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应受让方请求公司于 2018 年 4 月暂缓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受让方于 2018 年 4 月单方面向公司支付对价 5,100 万元;2019 年 4 月,应受让
方股东方请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审批,决定继
续适用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继续重新履行符合《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价款
支付、股权交割时限等相关条款的约定。

       (三)本次转让完成后,地上铁租车的股权结构及你公司的持股比例;

       截止目前,地上铁租车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QMV Seed Investments Limited                     127.0713        0.9545

2         安吉博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3.6165        5.6611

3         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20.9749        3.1623

4         深圳智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7.7732        1.8612

5         深圳观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95.0472        6.7235

6         丽水博将创富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9.3015        1.2718

7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72.2402      8.0545
8         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                                 292.1575        2.1946

9         安吉博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9.4225        2.0990

10        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2.0057       7.6020

11        深圳觅贝二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5736        0.8081

12        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6.3838        1.7006

13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0.2807        7.3637

14        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4403        0.3864

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2.2667       8.5805

16        杭州博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6508        0.6359

17        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2,822.0755       21.1990

18        QM83 Limited                                           828.2231        6.2215

19        金庐斯集团有限公司                                    1,799.7883       13.5197

                              合计                               13,312.29       100.00

       本次转让完成后,地上铁租车股权结构如下(如未发生其他变更):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QMV Seed Investments Limited                            127.0713        0.9545

2         安吉博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3.6165        5.6611

3         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20.9749        3.1623

4         深圳智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7.7732        1.8612

5         深圳观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95.0472        6.7235

6         丽水博将创富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9.3015        1.2718

7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72.2402       8.0545

8         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                                 292.1575        2.1946

9         安吉博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9.4225        2.0990

10        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2.0057       7.6020

11        深圳觅贝二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5736        0.8081

12        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86.3838        5.9072

13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0.2807        7.3637
14      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4403        0.3864

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2.2667       4.3739

16      杭州博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6508        0.6359

17      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2,822.0755     21.1990

18      QM83 Limited                                     828.2231       6.2215

19      金庐斯集团有限公司                              1,799.7883     13.5197

                          合计                           13,312.29      100.00

     (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标的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
值为依据,请披露相关评估的主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
参数及取值依据、特别事项(如有)以及相关假设、参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一) 评估方法

     本次对地上铁租车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
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
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主要原因为资产基础法仅能
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无法反映地上铁租车诸如目前在执行
的车辆租赁合同、签定合同后但未交车的在手订单等资源,而该等资源对地上铁租
车的贡献均体现在地上铁租车的经营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
体现地上铁租车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
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
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
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
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
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
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
经营能力。

    2、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
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
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
方向保持一致;

   (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企业预测年度现金流为年内均匀流入;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1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的运营能力继续保持目前的水平;

   (12)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推进鼓励政策不会改变。

    上述假设基本为对整个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产业政策的宏观假设,符合逻辑,
无不合理的评估假设。

    (三)评估参数及取值依据

    1、营业收入的预测

    地上铁租车收入由出租收入、运力服务收入、充电服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及其
他五部分构成。

    (1)出租收入预测

    截止 2018 年 5 月 31 日,地上铁租车有已中标但尚未交车的订单 5163 辆车,目
前存量车合计 11,073 辆,基本可以满足该部分订单需要,本次对地上铁租车的营业
收入预测,主要根据地上铁租车现有车辆的出租情况,结合新增车辆的出租进行预
测。

    评估人员根据地上铁租车提供的购车计划结合目前地上铁租车目前的自有资金
规模、可融资规模,对地上铁租车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车辆采购数量进行
了预测,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辆
       车型        2018 年采购数量         2019 年采购数量         2020 年采购数量

(1)微面                            561                     561                     561

(2)冷藏车                          20                      20                      20

(3)轻卡                            254                     254                     254

(4)轻客                            189                     187                     189

       合计                     1,024                   1,022                   1,024
     收入预测主要根据地上铁租车现有车辆数量及后续年度新增车辆数量作为基础,
考虑了一定的车辆出租率计算实际出租车辆数量,乘以车辆出租单价确定车辆出租
收入。评估人员对地上铁租车的历史年度车辆出租情况进行了了解,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辆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车辆情况
                 1季       2季       3季       4季     1季     2季         3季      4季           1季

已购车辆数         785      796        964     3,344   3,344   3,414       4,094    11,105        11,207

已转固车辆数       439      552        626     1,050   2,761   3,270       3,796       6,477       7,770

总在租车辆         280      517        599       921   2,374   2,734       3,607       5,582       7,575

已购车辆出租率   35.7%    64.9%      62.1%     27.5%   71.0%   80.1%      88.1%     50.3%         67.6%

转固车辆出租率   63.8%    93.7%      95.7%     87.7%   86.0%   83.6%      95.0%     86.2%         97.5%

     如上表所示,地上铁租车的车辆出租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根据上表,经评
估人员分析判断,由于存在一定的备用车,最终出租比例小于 100%,评估人员将
车辆的稳定期出租率按 95%计算。此外新车采购后,从验车上牌投入使用需要一定
时间,因此设新购车辆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第四个月、第五个月的出
租率分别按 0%、0%、40%、60%、85%、95%计算。

     企业车辆的出租单价主要由车型决定,各车型出租单价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车型                                                出租价格

(1)微面                                                                                         2,250

(2)冷藏车                                                                                       6,800

(3)轻卡                                                                                         4,200

(4)轻客                                                                                         4,300

     评估人员翻阅了地上铁租车历史年度的车辆租赁合同,其租赁单价与上表基本
一致,因此未来年度的车辆出租单价均按此预测。

     综上所述,评估人员对出租收入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微面出租收入              8,019.90         12,383.10     16,619.40         18,423.45           18,481.50
冷藏车出租收入             257.04            505.92         752.76             909.84        913.92

轻卡出租收入            6,425.58         9,823.38         13,136.76         14,496.72      14,535.36

轻客出租收入            8,566.89        12,541.38         16,375.26         17,692.78      17,724.60

   出租收入小计       23,269.41         35,253.78         46,884.18         51,522.79      51,655.38

    (2)运力服务收入

    地上铁租车的主要车辆均用于出租,少部分轻卡及轻客会用于运力服务,由地
上铁租车提供车辆及司机负责对客户的部分货运路线进行承运,截止 2017 年底,地
上铁租车用于运力服务的车辆数量如下所示:
                                                                                          单位:辆

                    项目                                                      数量

轻卡运力数量                                                                                       139

轻客运力数量                                                                                       183

    地上铁租车购车计划如下表所示:
      车型          2018 年采购数量                2019 年采购数量               2020 年采购数量

(1)微面                              561                            561                          561

(2)冷藏车                             20                            20                            20

(3)轻卡                              254                            254                          254

(4)轻客                              189                            187                          189

      合计                           1,024                          1,022                     1,024

    根据地上铁租车的商业计划,13%的轻卡车及 14%的轻客车会用于运力服务,
运力服务的价格通常为 12,000 元/月,结合采购的车辆数量进行预测,运力服务收入
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轻卡运力数量               203               297             374                 387               387

轻卡运力收入         2,395.20          3,715.20          5,002.80            5,557.20       5,572.80

轻客运力数量               258               363             451                 462               462

轻客运力收入         3,118.80          4,624.80          6,091.20            6,636.00       6,652.80

  运力收入小计       5,514.00          8,340.00         11,094.00           12,193.20      12,225.60
       (3)充电服务收入

       地上铁租车的充电站分布于客户的各大小物流园区内方便客户使用,地上铁租
车的充电服务收入应该与租车收入呈线性关系,因此本次对充电服务收入的预测,
考虑与租车服务收入同比增长,具体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充电服务收入               183.20          277.55          369.12          405.64          406.68

       (4)配件销售收入

       配件销售收入主要为营运车辆的配件销售,与充电服务一样,配件销售收入也
属于车辆出租的增值服务,应该与租车收入呈线性关系,因此本次对充电服务收入
的预测,考虑与租车服务收入同比增长,具体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配件销售收入              3,950.48        5,985.08        7,959.59        8,747.10        8,769.61

       (5)其他收入

       地上铁租车的其他收入为一笔销售电池的收入以及一笔转售车辆的收入,该部
分收入与偶然性较大,后续年度基本不会发生,因此不对其进行预测。

       综上所述,地上铁租车 2018 年~2022 年的预测收入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出租收入                 23,269.41       35,253.78       46,884.18       51,522.79       51,655.38

运力服务收入              5,514.00        8,340.00       11,094.00       12,193.20       12,225.60

充电服务收入               183.20          277.55          369.12           405.64         406.68

配件销售收入              3,950.48        5,985.08        7,959.59        8,747.10        8,769.61

其他                               -               -               -               -               -

        合计             32,917.09       49,856.42       66,306.89       72,868.72       73,057.27

   收入增长率                  1%            51%             33%              10%              0%

 扣非收入增长率              73%             47%             30%               7%              0%
    如上表可见,2018 年度地上铁租车的整体收入增长率相较于历史年度已经放缓,
但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根据地上铁租车提供的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地上铁
租车 2018 年第一季度实现收入 7,008.09 万元,随着后续车辆出租率逐渐增长,2018
全年实现 32,917.09 万元收入、2019 年全年实现 49,856.42 万元收入可实现性较高。

    2、利润的预测

    地上铁租车各项成本、费用的预测主要根据其历史年度发生的成本率、费用率
水平结合地上铁租车商业计划中的预测进行测算得出预测期的税后净利润,具体如
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32,917.09       49,856.42         66,306.89         72,868.72       73,057.27

营业成本                19,476.91       29,495.33         39,228.37         43,110.98       43,222.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91           42.95           44.00          1,085.15        1,096.90

销售费用                 1,623.93        2,359.21          2,715.01          2,989.39        3,171.20

管理费用                 6,907.78        8,585.10         10,140.82         10,962.41       11,312.15

财务费用                 2,674.93        3,159.69          3,251.61          2,109.11        1,781.62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营业利润                 2,191.63        6,214.13         10,927.08         12,611.68       12,472.52

营业外收支净额                    -               -                  -                -               -

利润总额                 2,191.63        6,214.13         10,927.08         12,611.68       12,472.52

所得税费用                        -       934.75           2,176.17          3,152.92        3,118.13

净利润                   2,191.63        5,279.38          8,750.91          9,458.76        9,354.39

    预测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收入增长率            0.95%           51.46%              33.00%              9.90%            0.26%
扣非增长率           72.89%           51.46%              33.00%              9.90%            0.26%
成本率               59.17%           59.16%              59.16%             59.16%           59.16%
扣非成本率           59.17%           59.16%              59.16%             59.16%           59.16%
税金率                0.13%            0.09%               0.07%              1.49%            1.50%
销售费用率            4.93%            4.73%               4.09%              4.10%            4.34%
管理费用率           20.99%           17.22%              15.29%             15.04%           15.48%
财务费用率            8.13%            6.34%               4.90%              2.89%            2.44%
净利率                6.66%    10.59%      13.20%        12.98%      12.80%

    如上表所示,地上铁租车预测期波动较大的经营指标包括管理费用率及财务费
用率,管理费用率逐渐变小的主要原因为企业管理层较为完善,各项费用支出趋于
稳定,管理费用增长幅度相对收入增长幅度较小导致的;财务费用率逐渐变小是因
为企业经营稳定后,现金较为充足,借款规模变小后利息费用减少导致的。
    3、折旧预测
    折旧预测根据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结合考虑地上铁租车商业计划中的
新车辆购买计划所需的新增固定资产进行预测。摊销预测根据企业现有的无形资产
以及考虑部分无形资产更新后所需的新增无形资产进行预测。
    4、利息费用预测
    利息费用根据地上铁租车截止评估基准日时的信贷额度进行预测。
    5、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根据地上铁租车提供的购车计划及维持正常运营的部分设备维
护更新支出,结合目前地上铁租车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可融资规模进行预测。
    6、营运资金变动预测
    营运资金变动主要通过测算地上铁租车历史年度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科目的
周转次数,各科目选取一个平均周转次数,参考平均周转次数来预测未来的流动资
产和流动负债,从而测算未来的营运资金。

    7、折现率预测

    折现率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本评估报告选用的是企业现金流折现
模型,预期收益口径为企业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E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E:权益的市场价值;D:债务的市场价值;Ke:
权益资本成本;Kd:债务资本成本;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1)Ke 的预测

     K e  R f    MRP  Rc
    Ke:权益资本成本;Rf:无风险收益率;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MRP:市场
风险溢价;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A、无风险收益率(Rf)

    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 年以上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
益率为 3.8702%,本评估报告以 3.8702%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B、权益系统风险系数(β)

      1  1  t   D E   U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 3 家沪深 A
股可比上市公司安凯客车、坚瑞沃能、强生控股的 βL 值(起始交易日期:2014 年
12 月 31 日;截止交易日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
率、资本结构换算成 βU 值(在计算资本结构时 D、E 按市场价值确定)。安凯客车、
坚瑞沃能、强生控股的 βU 值分别为 0.6551、0.4402、1.0822,取三家可比上市公司
的 βU 平均值 0.7258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βU 值。

    C、市场风险溢价 (MRP)

    2017 年 1 月,Damodaran 更新发布了市场风险溢价研究成果,本次评估结合该
最新发布数据,测算国内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本次评估选取美国长期国债的 1928 年至 2016 年的股票风险溢价 6.24%为成熟
市场股权风险溢价。穆迪评级机构对我国的债务评级为 Aa3,相对应的违约利差为
70 个基点,即 0.70%。σ 股票/σ 国债为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的波动率,Damodaran
在本次计算中使用 1.23 倍的比率代表新兴市场的波动率。

    因此,国内股权市场风险溢价=6.24%+0.70%×1.23=7.10%。

    D、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由于目前地
上铁租车属于租赁行业,后续年度投入相对较小,属于回收阶段,因此我们将本次
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1.00%。

    由于被评估单位为可比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差异较大,所以未来年度的折现率
需要采用迭代计算的方式按被评估单位自身的资本结构进行计算,由此计算的 Ke
如下: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日期                                                                                              永续年度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Ke            11.01%           11.06%           10.93%           10.57%             10.49%            10.48%


     (2)Kd 的预测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的平均年利率为 10.9424%。

     (3)折现率的预测

     根据上述确定的 Ke,Kd,采用迭代计算的方式按被评估单位自身的资本结构进
行计算得出折现率结果如下: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日期                                                                                               永续年度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折现率             10.58%           10.60%           10.54%           10.28%             10.24%       10.24%

     (四)报告中涉及的特别事项说明

       1、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使用的地上铁租车的财务报表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财务
数据引用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大华审字
[2017]01156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大华审字[2018]011593 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2、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期后事项

       2018 年 1 月 9 日,地上铁租车召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地上铁
租车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14.5902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7,367.0219 万元,新增注册资
本由 QM83 Limited 和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本次增资后的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2,536.42396   2,536.42396   34.42943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9.1503    1,939.1503   26.322038

深圳智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7.77315     247.77315     3.363274

深圳观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5.04715     495.04715     6.719773

QM V Seed Investments Limited                    127.0713      127.0713     1.724867

深圳觅贝二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5736      107.5736     1.460205

上海海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698251

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698251

王菁蕴                                            41.1523       41.1523     0.558602

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6.05884      86.05884     1.168163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31.459       631.459     8.571428

QM83 Limited                                     701.6211      701.6211     9.523809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8106      350.8106     4.761905

                           合计                 7,367.0219    7,367.0219    100.0000


     2018 年 2 月 26 日,地上铁租车召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地上
铁租车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367.0219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8,489.6216 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由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2,536.42396   2,536.42396   29.87676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9.1503    1,939.1503   22.841422

深圳智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7.77315     247.77315     2.918542

深圳观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5.04715     495.04715     5.831204

QM V Seed Investments Limited                    127.0713      127.0713     1.496784

深圳觅贝二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5736      107.5736     1.267119

上海海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60592

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60592

王菁蕴                                            41.1523       41.1523     0.484737

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6.38384     226.38384     2.666595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31.459         631.459      7.438011

QM83 Limited                                          701.6211        701.6211      8.264457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2.1104        912.1104     10.743829

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20.9749        420.9749        4.9587

                           合计                      8,489.6216      8,489.6216     100.0000


     2018 年 4 月地上铁租车召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地上铁租车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8,489.6216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338.583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深
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
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2,536.42396    2,536.42396     27.160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9.1503     1,939.1503     20.7649

深圳智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7.77315      247.77315      2.6532

深圳观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5.04715      495.04715      5.3011

QM V Seed Investments Limited                            127.0713       127.0713      1.3607

深圳觅贝二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5736       107.5736      1.1519

上海海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5508

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5508

王菁蕴                                                    41.1523        41.1523      0.4407

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6.38384      226.38384      2.4242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31.459        631.459      6.7618

QM83 Limited                                             701.6211       701.6211      7.5131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2.1104       912.1104      9.7671

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20.9749       420.9749      4.5079

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8.9622       848.9622      9.0909

                             合计                      9,338.5839     9,338.5839    100.0000


     2018 年 7 月 13 日地上铁租车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338.5839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738.5838 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528211

QM83 Limited                                           701.6211       701.6211      7.20445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2.1104       912.1104     9.365945

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6.38384      226.38384     2.324607

深圳观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95.04715      895.04715     9.190732

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2,536.42396    2,536.42396   26.045101

深圳觅贝二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5736       107.5736     1.104612

深圳智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7.77315      247.77315     2.544242

QM V Seed Investments Limited                          127.0713       127.0713     1.304823

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8.9622       848.9622     8.71751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9.1503      1939.1503    19.912036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31.459        631.459     6.484095

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20.9749       420.9749     4.322753

上海海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528211

王菁蕴                                                  41.1523        41.1523      0.42257

                             合计                     9,738.5838     9,738.5838    100.0000

     2018 年 7 月 24 日地上铁租车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738.5838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809.8280 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2,536.42396    2,536.42396   23.464054

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8.9622       848.9622     7.853614

深圳观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95.04715      895.04715     8.279939

深圳智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7.77315      247.77315     2.292112

深圳觅贝二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5736       107.5736     0.995146

QM83 Limited                                           701.6211       701.6211     6.490585

湖州瀚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475866

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                                 292.1575       292.1575     2.702703

苏州钟鼎陇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20.9749       420.9749     3.894372
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6.38384    226.38384     2.094241

QM V Seed Investments Limited                           127.0713     127.0713     1.1755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9.1503    1,939.1503   17.938771

王菁蕴                                                   41.1523      41.1523     0.380693

上海海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4403      51.4403     0.475866

安吉博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4.7717     194.7717     1.801802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31.459      631.459     5.841527

安吉博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4.315      584.315     5.405405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2.1104     912.1104     8.437788

                              合计                   10,809.8280   10,809.8280    100.0000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期后变更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3、地上铁租车及其全部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货运汽车的出租,主要车辆
均由客户承租后在外营运,因此无法逐一对车辆进行盘点、调查,评估人员对地上
铁租车部分较大的充电场站进行了现场调查,对部分盘点时在充电中的车辆进行了
调查。车辆的权属情况主要通过地上铁租车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进行
核实,车辆行驶里程数主要根据地上铁租车的车辆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各车辆行驶里
程数确定。

     4、地上铁租车部分子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的情况,本次评估未考虑该
事项对科陆电子转让地上铁租车股权可能产生的影响,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值产生
的影响。

     5、由于国家目前对新能源汽车尚未有明确的报废规定,因此本次对新能源汽车
评估按汽油类车辆经济行驶里程及计算方法考虑成新率。

     6、在评估基准日后,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止的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
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五)评估预测数与实际经营数的比较

     评估机构获取了地上铁租车 2018 年财务报表与评估预测数据进行比对,具体如
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实际数            2018 年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457,175,193.64              329,170,894.73
减:营业成本                                               289,520,068.49              194,769,086.86
税金及附加                                                  1,582,825.57                     419,064.34
销售费用                                                   29,149,857.01               16,239,303.35
管理费用                                                   85,037,153.99               69,077,815.43
财务费用                                                   63,275,525.14               26,749,294.68
二、营业利润                                              -11,390,236.56               21,916,330.07
加:营业外收入                                               2,767,361.58                              -
减:营业外支出                                                 734,296.5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三、利润总额                                               -9,357,171.52               21,916,330.07
减:所得税费用                                                    29,460.30                            -
四、净利润                                                 -9,386,631.82               21,916,330.07

     地上铁租车各项经营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18 年实际数                           2018 年预测数
收入增长率                                             40.20%                                    0.95%
毛利率                                                 36.67%                                   40.83%
税金及附加率                                            0.35%                                    0.13%
销售费用率                                              6.38%                                    4.93%
管理费用率                                             18.60%                                   20.99%
财务费用率                                             13.84%                                    8.13%
净利率                                                  -2.05%                                   6.66%

     如上两表所示,地上铁租车实际营业收入远高于预测数,利润低于预测数,预
测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一定差异,造成该差异以及地上铁租车净资产大幅增加的主
要原因为地上铁租车于 2018 年度进行了多次增资,导致公司所有者权益出现了较大
变化,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资本(或股本)                                     63,145,902.00                  111,632,033.40
资本公积                                               89,981,165.80                  413,695,034.46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36,551,761.05                  -45,938,392.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6,575,306.75                  479,388,674.99
                                                          143,050.88                    -2,275,095.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342,085,395.70                2,036,641,471.40

    如上表所示,地上铁租车 2018 年新增注册资本 48,486,131.40 元,增长率为 77%,
新增盈余公积 323,713,868.66 元,合计增加 372,200,000.06 元投资,为地上铁租车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3.19 倍,该部分资金对地上铁租车的经营产生了较大影
响。评估报告是基于地上铁租车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基准
日后股东全部权益出现了大幅变化之后,评估预测数据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会出
现较大的出入,故报告中特别披露了评估机构未考虑期后增资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差异主要由此产生。

    (五)2018 年度,地上铁租车净资产大幅增加,亏损缩小,请你公司结合地上
铁租车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评估参数取值的差异情况(如有)等因素,说明
《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作价的公允性、此时履行协议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股权所涉及的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林评字【2018】110号)),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分别采用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地上铁租车进行整体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
为评估结论:地上铁租车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2,200.00万元。在上述
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地上铁租车的业务成长性、核心优势、市场前景和客户资源
等因素,经各方协商一致,地上铁租车的股东全部权益最终确认为人民币85,000万
元,即地上铁租车6%股权(560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5,100万元。2018年4月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交易作价是基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协商确定,价格公
允。尽管2018年度地上铁租车基本面较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有所改观,但考
虑到因补贴政策变化等原因,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估值下降,在两者相抵的情形下,
公司未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认为继续按照原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格交易是妥当的。

    2018年4月,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5,100万元。鉴
于公司收到茶溪三号发来的《关于要求停止履行地上铁股权转让程序的函》:因茶
溪三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发生了股权
纠纷,为避免风险,茶溪三号请求公司暂停履行股权转让程序。公司根据受让方的
请求,于2018年4月暂缓履行股权转让审议程序。公司于2019年4月收到茶溪三号股
东分宜茶溪智库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分宜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发来的《函》,鉴于茶溪智库股权纠纷已经解决,分宜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请求公司履行相关协议。
    公司与茶溪三号于2018年4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交易作价是基于第三方
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茶溪三号于2018年4月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仅因茶溪三号股东存在股权纠纷,为避免风险,暂缓履行审议程序。除外,公司与
茶溪三号股东分宜茶溪智库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分宜县小城镇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分宜县政府存在较多合作,公司2018年4月与茶溪三号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如不履行,将会影响公司与分宜县政府的合作关系,影响公司在
分宜县的相关投资,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此时履行协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六)请说明标的其他股东是否已就本次转让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如适用),
以及本次交易完成的大致时间安排;

    截止目前,地上铁租车其他股东尚未就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出具书面
文件。在办理股权交割,进行工商变更前,公司将取得其他股东就放弃本次股权转
让优先受让权出具的书面文件。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已着手办理相关交割事宜,预计于 2019 年 5 月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七)请结合你公司业务等情况及仅转让标的部分股权的情况,充分论证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及综合能源服务三大业务。智能电网业务主要
包括电测标准仪器仪表、智能电表和智能配电网一二次产品和设备。新能源业务是
公司目前大力拓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储能业务及充电桩业务。综合能源服务主要是
以电网为依托,以电力供应为基础,面向用户电、冷、热、气等差异化的能源需求,
依靠区域配电网、供热(冷)网和天然气网,采用现代科技及互联网技术,为用户
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和个性化服务。

    公司本次转让标的为持有的参股公司地上铁租车部分股权,地上铁租车主营出
租物流车、通勤车、分时租赁等业务,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本次转让地上铁
租车部分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投入,有利于公司盘活
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018 年 4 月,为了缓解公司资金问题,公司与关联方茶溪三号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受让方茶溪三号因其股东存在股权纠纷,为避免风险,请求公司暂停履行
股权转让程序,应受让方要求,公司 2018 年 4 月暂缓履行股权转让程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收到茶溪三号股东分宜茶溪智库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人分宜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函》,鉴于茶溪智库股权纠纷已经解决,
分宜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履行相关协议。

    公司与茶溪三号股东分宜茶溪智库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分
宜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分宜县政府存在较多合作,公司2018年4月与茶溪
三号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如不履行,将会影响公司与分宜县政府的合作关系,
影响公司在分宜县的相关投资,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2018年4月签订的《股权转让
协议》交易作价是基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尽管2018年
度地上铁租车基本面较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有所改观,但考虑到因补贴政策
变化等原因,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估值下降,在两者相抵的情形下,公司认为继续
按照原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格交易是妥当的。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认为继续履行2018年4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必要的。

    问询函问题三、你公司拟于海丰储能调频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及并网投运后将其
转让给陆润能源,再由睿远储能收购陆润能源 99.99%股权。

    (1)请详细说明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2)请结合相关项目工程目前的实际进度说明你公司于约定期限前满足本次
交易协议价款支付先决条件的可能性;

    (3)请你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1 号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的要求具体说明该项交易预计实现的
损益。

    回复说明:

    (一)请详细说明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与华润电力(海丰)公司签署了《合同协议书》,约定由公
司在华润海丰公司厂内建设 30MW 储能辅助调频项目(以下简称“海丰储能调频项
目”),共同开展储能 AGC 调频业务合作。公司与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双方
协商确定的海丰储能调频项目预算总额为 10,012.782 万元,储能系统投运后,海丰
电厂 1#和 2#发电机组将成为广东电网最优质的调频电源之一,海丰电厂每年可通过
对 AGC 补偿增量部分进行分享获得收益。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成立深圳市陆润
能源有限公司专门建设运营海丰储能调频项目。

    根据深圳天大联合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
司在华润电力(海丰)电厂建设的“华润海丰电厂 30MW 储能调频电站”(不含部
分设备设施)项目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天大资评报字【2019】第 40 号),在评
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在华润电
力(海丰)电厂建设的“华润海丰电厂 30MW 储能调频电站”(不含部分设备设施)
项目价值为人民币 10,152.10 万元。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主要资产为公司建设的海丰储能调频项目,以深圳天大
联合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公司与深圳市睿远储
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本次陆润能源 99.99%股权及对应的陆
润能源拥有的海丰储能调频电站资产的转让对价定为 10,498.95 万元。

    (二)请结合相关项目工程目前的实际进度说明你公司于约定期限前满足本次
交易协议价款支付先决条件的可能性;

    2018 年 5 月,公司与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书》,由公
司负责海丰储能调频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经过系统设计、物料采购、设备生产、出
厂测试,AGC 储能设备于 2018 年 12 月底全部到货,整个 AGC 储能调频系统于 2019
年 3 月底安装完毕;2019 年 4 月,公司进行了电气交接试验通电,设备单体调试、
通讯调试、系统初步联调,并确定 PMU 以及并网协议;目前正按中调并网要求对
储能本体性能和机组+储能联合运行进行严格测试;2019 年 5 月由广东电科院对整
个项目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并网测试;整个 AGC 储能调频项目预计 2019 年 6 月
底完成系统并网前的性能及涉网试验进行并网运行。

    根据如上项目工程实际进度及安排,预计能够在约定期限前满足本次交易协议
价款支付先决条件。
   (三)请你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1 号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的要求具体说明该项交易预计实现的
损益。

   根据测算,该项交易预计实现 0 万元损益(具体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问询函问题四、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说明: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