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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集团: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1-10-1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5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鹤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丽君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2010.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6,817,483,022.93             6,960,128,618.69                            -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399,025,233.19             1,400,359,667.96                            -0.10%
            股本(股)                             498,600,000.00               498,6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81                          2.81                          0.00%
                股)
                                        2011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1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09,932,186.40                  17.51%          953,280,344.22                  3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010,727.13                 -51.81%          73,455,565.23                  -47.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57,957,019.46                 -177.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0.72             -177.42%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42.86%                      0.15               -46.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42.86%                      0.15               -46.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                 -1.57%                   5.23%                  -5.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32%                 -1.56%                   5.17%                  -5.64%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17,992.3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8,852.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9,625.3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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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07,569.92
所得税影响额                                                                   -257,378.58
                           合计                                                 879,705.7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49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                                                28,074,375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12,2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孝勤                                                               6,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朱如波                                                               6,120,300 人民币普通股
林琼                                                                 4,390,351 人民币普通股
贾燕                                                                 4,017,758 人民币普通股
单康康                                                               3,960,050 人民币普通股
徐卫                                                                 3,902,3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秋琴                                                               3,571,715 人民币普通股
余新寿                                                               3,104,741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58,038.28 万元,较年初数减少 45.89%,主要系支付土地出让金等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 26,034.21 万元,较年初数增加 84.41%,主要系本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929.65 万元,较年初数减少 94.62%,主要系上期末因调整容积率应收国土局的土地出让
金及利息本期收回所致;
(4)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9,450.68 万元,较年初数减少 35.2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联营企业分红款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20,766.44 万元,较年初数减少 34.88%,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款支付较多所致;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5,067.20 万元,较年初数减少 159.59%,主要系本期预缴税款较多;
(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49,000 万元,较年初数增加 2,350%,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贷款转为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8)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为 88,425.00 万元,较年初数减少 38.08%,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贷款转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所致;
(9)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 5,558.32 万元,较年初数增长 106.39%,主要是预缴税费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10)报告期内结转营业收入 95,328.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35%,营业成本 64,692.5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3.79%,
主要系报告期内结转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较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本期结转的主要是早期预售的上东
领地项目,该项目销售毛利率较低,此外上年同期有较多的商铺结转收入;
(11)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 5,442.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39%,主要系报告期内预计无法弥补的亏损计入所得税费用;
(12)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23.44%、41.68%、47.32%主要是报告
期内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1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77.16%,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土地出让金较多及销售回笼资
金有所减少所致;
(1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209.2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联营企业的分红所致;
(15)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42.77%,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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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和浙江省浙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7 月竞得编号为杭政储出(2011)20 号的出让地块,该土地的用地性质为
住宅(配套公建)用地。宗地总土地出让面积 30,196 平方米,成交价款总额为 96,000 万元;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合
作公司浙江省浙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地价款 48,000 万元,其中公司支付 23,520 万元。
(2)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昆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杭州上东领地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
16,769.80 万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16,426.73 万元。
(3)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远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杭州上东名筑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
价款为 21,580.62 万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12,658.17 万元。
(4)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耀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杭州南泉西城美墅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
14,273.26 万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13,871.99 万元。
(5)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杭州上东臻品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
24,269.20 万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18,238.43 万元。
(6)肇庆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肇庆星湖名郡丹霞苑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
4,475.92 万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肇庆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4,066.74 万元。
(7)肇庆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肇庆星湖名郡尚林苑二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
价款为 4,466.00 万元,2011 年 9 月 30 日肇庆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3,074.47 万元。
(8)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远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黄山江南新城 D 区五期一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
同价款为 4,758.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3,620.58 万元。
(9)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远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黄山江南新城 D 区五期二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
同价款为 6,747.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 1,815.71 万元。
(10)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杭州东承府项目商品住宅建设工程总包合同,
约定合同价款为 25,264.64 万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结算工程款。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南面粉厂项目因规划原因开工期限调整为 2012 年 3 月 1 日前。该事项
业经杭州市国土资源局[2011]117 号建设用地开竣工事项意见单批复同意。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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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
                                           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承诺期满后,其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股
                            公司控股股东杭 东、实际控制人王鹤鸣
发行时所作承诺              州平海投资有限 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公司;王鹤鸣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
                                           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
                                           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
                                           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
                                           公司出具了有法律约束
                                           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
                                           下承诺:① 本公司将不
                                           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
                                           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
                            公司控股股东杭
                                           该经济实体、机构、经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州平海投资有限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济组织的控制权。② 本
                            公司;王鹤鸣
                                           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如出售与股份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
                                           产、业务或权益,股份
                                           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
                                           权;且本公司保证在出
                                           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
                                           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
                                           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
                                           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
                                           ③ 本公司签署本承诺
                                           书的行为已取得本公司
                                           权力机关的同意,亦已
                                           取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的权力机关的同意,因
                                                  而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
                                                  的行为代表本公司和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真实
                                                  意思。④ 本承诺书所载
                                                  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
                                                  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
                                                  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
                                                  承诺的有效性;本公司
                                                  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本公司
                                                  在不再持有股份公司
                                                  5%及以上股份前,本承
                                                  诺为有效之承诺。为避
                                                  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
                                                  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鹤鸣先生出具
                                                  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
                                                  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直
                                                  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
                                                  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
                                                  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中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
                                                  心技术人员。在作为股
                                                  份公司关联方期间,本
                                                  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
                                                  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
                                                  的全部经济损失。


3.4 对 2011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2011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30.00%   ~~          50.00%
度的预计范围              为:
2010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9,399,958.41
                          公司 201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 2011 全年结转销售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产生的利润预计比上年有一定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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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1 年 08 月 04 杭州市平海路 8 号公司                                       公司对行业形势的看法及现阶段经营
                                       实地调研             证券时报记者
日               503 室                                                      情况;未提供书面材料。
2011 年 08 月 05 杭州市平海路 8 号公司                                       公司项目进展情况及对后市的判断;
                                       实地调研             广发证券研究员
日               503 室                                                      未提供书面材料。
2011 年 08 月 18 杭州市平海路 8 号公司                                       公司基本情况及现阶段经营情况;未
                                       实地调研             诺安基金研究员
日               503 室                                                      提供书面材料。
2011 年 08 月 31 杭州市平海路 8 号公司                                       公司对房地产调控的看法及应对策
                                       实地调研             光大证券研究员
日               503 室                                                      略;未提供书面材料。
2011 年 09 月 29 杭州市平海路 8 号公司                                       公司项目进展情况及财务状况;未提
                                       实地调研             湘财证券研究员
日               503 室                                                      供书面材料。




                                                                                           董事长:王鹤鸣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