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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2018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9时
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
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项目贷款抵押物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园房产”)45%的股权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以下简称“浙商天台支行”),与原有部分抵押物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广园房产向浙商天台支行申请
的人民币 40,000 万元二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和浙江碧
桂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碧桂园”)各自为此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广园房产以其位于天台县螺溪村东侧螺园路西侧
的地块,土地证号为浙(2018)天台县不动产权证第 0004951、浙(2018)天台
县不动产权证第 0004952 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因上述担保抵押物之一的 土地证号为浙( 2018)天台县不动产权证第
0004952 的土地另作其他用途,为此公司和浙江碧桂园以各自持有的广园房产
45%股权(共计 90%股权)新增质押给浙商天台支行以置换抵押物。
    公司本次置换抵押物的担保进展不会增加公司为此承担的最高额连带担保
责任额,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置换抵押物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详情请见 2018 年 12 月 1 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
提 供 担 保 的 进 展 公 告 》 ( 2018-107       号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