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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8-03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其中盛克发先

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颖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3、《关于拟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

    公司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优拓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优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本次拟清算并

注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清算并注销

上海优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拟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