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0-01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2月28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3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3月30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3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3月30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太金先生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12,690,545股,占公司截 至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372%。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2,653,545股, 占公司截至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221%。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7,000股,占公司截至 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份37,000股,占 公司截至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截至2020 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7,000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赵丽新律师和刘梦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7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24%;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若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增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作了2019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 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0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新 刘梦时 3、结论性意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