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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0-01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2月28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3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3月30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3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3月30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太金先生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12,690,545股,占公司截

至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372%。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12,653,545股,

占公司截至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221%。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7,000股,占公司截至

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份37,000股,占

公司截至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截至2020

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7,000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03月23日(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赵丽新律师和刘梦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7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24%;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若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增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82,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95%;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作了2019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

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0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新 刘梦时

    3、结论性意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