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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达数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2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关于调整和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公司子公司北京麦达数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六
度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的SaaS产品的增值服务商,双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
常的商业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对上述事项的审查,我们已同意公司将《关于调整和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公司董事
会已按程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
的。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经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兵、马旗戟、曹军波、
                                               Xuan Richard Gu、梁华权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