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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达数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30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更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2、 关于授信及担保事项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授信及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3、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
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兵、马旗戟、曹军波、Xuan Richard Gu、梁华权
                                       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