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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2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本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世明、华秀萍、施云

                                                       2019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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