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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2018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2019-01-31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
 息披露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规定,东华
 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现公告
 2018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于生产经营整体情况
                第四季度            第四季度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新签约订单        中标未签约订单    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项目
                                                                       备注
 类型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个)   (万元)     (个) (万元) (个)   (万元)
  设计
                                                                      即咨询、
技术性       161    13,908.25       0        0     481    77,226.74
                                                                      设计项目
  服务
  工程                                                                含 EPCM
              20   307,317.77       0        0      45 1,734,768.82
总承包                                                                   等

 合计        181   321,226.02       0        0     526 1,811,995.56

        二、关于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1、刚果(布)蒙哥 1200kt/a 钾肥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3 年 7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工作,履行期限约为 36 个月。本合同价格
 分为固定部分和非固定部分,其中固定部分价格为 497,391,000 美元,
 非固定部分价格为 24,462,000 美元,上述款项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
 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0,813.83 万元人
 民币, 累计收 款 折合 人民币 13,494.69 万元,累计 确认工 程结 算
13,975.93 万元人民币。目前,鉴于该项目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且
该项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建设条件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加大了该
总承包合同履行的不确定性。公司对该项目累计计提了 30,100.00 万元
人民币资产减值准备。
     2018 年 3 月,本公司就项目业主实际控制人春和集团有限公司对该
项目工程款的担保事项,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详见东
华科技 2018-017 号公告)。2018 年 7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公
司诉春和集团有限公司一案进行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
浙民初 10 号】,判决春和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本
公司美元 3,050.36 万元(折合人民币 18,704.81 万元)和人民币
12,795.85 万元等(详见东华科技 2018-046 号公告)。鉴于春和集团
未在法定期限内就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上述判决生效。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详见东华科技 2018-053
号公告),相关执行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018 年 9 月,刚果(布)钾肥项目的项目公司 MagMinderals Potasses
Congo S.A.(以下简称“MPC”)召开股东大会,其股东 MagMinerals Inc
公司(代表 90%股权)、刚果(布)矿业部(代表 10%股权)均派出代
表出席会议。股东大会决定对 MPC 的行政人员进行调整,并同意在蒙哥
PIA 协议(《矿产开采协议》)发展框架内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本公司
正与相关方进行密切沟通,切实关注项目进展情况,以期早日推动项目
重启。
     2、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 万吨/年乙二醇 EPC 总
承包工程合同
     本合同于 2011 年 1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并于 2013 年 7 月
签订补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本合同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
开 车 服 务 ) 总 承 包 工 作 , 履 行 期 限 约 为 50 个 月 。 本 合 同 金 额 为
315,602.84 万元,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由于业主资金原因,项目实际进度滞后于计
划进度。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69,961.04 万
元,累计收款 261,475.9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267,087.39 万元。
业主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3、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工程
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本合同于 2014 年 3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并于 2014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签订补充协议书;本公司主要承担本合同项目设计、采购、
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履行期限约为 22 个月。本合同金额为
369,628.13 万元,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由于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本公司于2017年5月向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
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8年5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该项诉讼作
出一审判决(详见东华科技2018-018号公告)。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8年7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东华科技2018-037号公
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6日对内蒙古康乃尔上诉案进行判决,
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732号】,判决结果为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东华科技2018-064号公告)。本公司已向内蒙
古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该案的判决结果并获受理,
目前执行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该项目累计
计提了3,179.91万元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13,267.50 万元,
累计收款 211,960.2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94,095.30 万元。
    4、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伊泰-华电甘泉堡 200 万吨/年煤制油项
目净化、尾气制氢装置及部分公辅工程建设工程承包、设备供货、材料
采购、钢结构采购合同
    本合同于 2014 年 11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净化、尾气制氢装置及部分公辅工程的建设工程承包、设备
供货、材料采购、钢结构采购等服务,履行期限约为 25 个月。本合同
金额为 424,066.66 万元,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
行支付。
    该项目已完成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正在履行国家相关核准程序。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026.26 万元,累计收款
997.36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026.26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
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但项目有待政府核准及项目业主推动。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盈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年产 30 万
吨乙二醇(一期)建设项目(实施及管理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6 年 1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的采购、施工、“三查四定”、培训、试车、工程验收、竣
工结算等工作,履行期限约为 22 个月;本合同金额为 165,800 万元人
民币,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合同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26,247.96 万元,累计收
款 121,624.35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03,646.16 万元。该项目业主
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6、四川泸天化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2×10 万吨/年聚碳酸酯工业化
示范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6 年 8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的设计管理、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直到工程中交以及后续
的试车、质量保修等工作,履行期限约为 22 个月(业主方调整)。根
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本合同金额为 58,669.24 万元人民币,其中:
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和工程建设管理费等固定总价为 41,816.16 万
元;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等暂定总价为 16,853.08 万元,由业主根
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50,161.59 万元,累计收款
31,050.06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25,509.37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
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7、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
观工程(一期)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7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本公司主
要承担本合同项目的景观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业主人
员培训,以及协助完成项目验收的技术指导、支持和服务等工作,建设
工期约为 19 个月,合同金额为 87,449.17 万元人民币(暂估价)。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56,519.46 万元,累计收款
58,825.1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56,653.56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
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8、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惠水县涟江河河道治理项目(北段)及
涟江文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7 年 9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指导竣工后试验等工作,
建设工期约为 730 天,合同金额为 77,742.65 万元人民币(暂估价)。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业主正在办理项目融资事宜,项目实际进度
较计划进度有所滞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8,288.07 万元,累计收款 15,548.5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8,316.98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
重大风险。
    9、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
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空分装置、锅炉装置、脱盐水及污水处理装置
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界区内土建、给排水、设备、管理、仪表与自控、电气等为
完成本合同装置建设并实现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在联动试车和投料试
车中为业主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建设工期约为 26 个月,合同金额为
108,448.57 万元人民币(暂定价)。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1,452.71 万元,累计收款
32,098.65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24,973.32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
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10、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标段三项目系列
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8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明镜湿地、白龙湿地施工图设计及该项目的部分施工任务,包括绿化工
程、园林工程、水环境工程、湿地工程、景观工程及配套市政管线、道
路、管理用房等工程。建设总工期为 1095 天(约 3 年),合同金额暂定
人民币 120,527.00 万元,具体以竣工结算政府部门审计价为准。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目前正在办理融资和项目建设的前期相关手
续。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未确认收入,累计收款 5,722.85
万元,未确认工程结算。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
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11、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乙二醇装置工程总
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由本公司与上海
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谊”)作为承包人。本公司和上
海华谊主要负责乙二醇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负责单机试车、机械
完工直到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性能
考核阶段对业主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上海华谊与本公司按照本合
同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同时,本公司作为承包人的牵头人,负责
本合同项目的全面实施和管理。本合同建设工期约 24 个月,合同金额
为 94,638.88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对应的部分)。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40.69 万元,累计
收款 4,731.94 万元,未确认工程结算。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
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签约主体为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项目是指项
目金额占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以上的项目。
    2、以上重大合同具体签约情况可查询本公司发布于《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上的日常重大经营合同公告。
    3、鉴于以上有关数据存在阶段性,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
最终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同时,由于受客户情况变化、财务核算
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未来确认的营业收入与合同金额并不完全
一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