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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高科: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0-006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2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542.3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8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719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8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达高科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
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此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6,828.82万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截止公告日,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已转出,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余额均为

0,且不再使用。公司已依法办理销户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
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中 国 工 商银 行 股份 有 限 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
                                                     1204086519201066656
公司海宁支行             限公司
中 国 建 设银 行 股份 有 限 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
                                                     33001636161053002991
公司海宁支行             限公司
中 信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
                                                     7331410182100091063
杭州余杭支行             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