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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2020-03-05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号)和《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宏达高
科控股股 份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独立董 事,我 们对 公司未 来三年
(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
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
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
(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以下无正文,为本文件的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未来三年
(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 伟良                  平衡                   高琪




                                                      2020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