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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关于唐山市玉田高铁新城项目的进展公告2018-01-05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004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市玉田高铁新城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深耕京津冀区域的战略发展需要及产业园板块的战略
规划,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荣盛兴城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或“荣盛兴城”)与唐山市玉田县人
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关于整体开发建设经营玉田高
铁新城项目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1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整体开发建设经营唐山市玉田高铁新城项目框架
协议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30 日,荣盛兴城与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本着友
好、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了《玉田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及公共设
施建设 PPP 项目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北环
西路 1199 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盛兴城与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执行前期约定,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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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区域
    甲乙双方愿就玉田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进行合
作,项目四至范围:北至窝洛沽镇镇界,西至玉滨公路,东至还乡河
西岸,南至361省道(唐通线),高铁新城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
    (二)投资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及公
共设施建设,乙方提供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具体约定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乙方在玉田县成立一家控股子公司,作
为项目公司全面承接并实施本协议约定事项。
    2.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玉田县城乡总体规划、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窝洛沽镇、鸦鸿桥镇总体规划,编制高铁新城总体
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3.各方同意,本协议所约定合作期限为20年。
    4.甲方委托乙方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对高铁新城片区进行土地整
理、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
    5.乙方按总体规划分批次、分步骤进行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并
结合高铁站建设进度,配合甲方启动规划区域内征地拆迁及成熟地块
的土地出让工作。
    6.为提升玉田高铁新城项目开发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推动项目依
照总体规划有序建设,甲方同意,除划拨用地和符合协议出让方式以
外,合作区域内符合出让条件的建设用地以招标形式进行出让,以保
证项目地块的开发品质。
    7.高铁新城的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乙方
全额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中,甲乙双方共同争取上级相关扶持政策和
配套资金支持高铁新城建设。
    8.乙方对高铁新城片区建设的规划设计费用、土地整理费用,由
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中介机构审核并认定投资额。
    9.甲方同意乙方在承担高铁新城开发建设事宜的同时,享受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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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投资利润,由甲方对乙方投资成本及利润进行偿还。具体如下:
    (1)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用由双方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
算,具体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土地整理的投资:土地出让后,由甲乙双方委托专业会计
师事务所,对乙方在前一阶段所有未审计的土地投入(含基础设施等
占地)进行审计。甲方在审计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投资额及
投资额的15%支付本项目投资及利润;
    (3)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其他代建项目的投资:单体项目竣
工后,由甲乙双方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开发建设投入进
行审计。甲方在审计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投资额及投资额的
15%支付本项目投资及利润。
     10. 合作期内双方合作区域内新产生收入中的县财政留成部
分,用于优先支付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高铁新城区域新增的行使行政
管理、公共服务、运营维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后,再支付约定甲方支
持乙方的三项投资和利润。
    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是指合作区域内企业与单位经营活
动新产生的各类收入,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税收收入、
非税收入、专项收入、专项基金,还包括项目实施中争取的上级扶持
和配套资金。
    11. 乙方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接收。
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在协议期满后,乙方将相关产权、
经营管理权等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不含经甲方同意或协议约定经营
期未满、乙方自建自营、产权自持的项目)。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监管乙方按
照经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2)甲方负责项目建设外部关系涉及镇、村相关事宜的协调解
决,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
    (3)甲方负责完成该项目土地熟化、征地拆迁、青苗树木迁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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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获取和土地出让等手续办理工作,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摘得项目用地涉及的国土、规划、施工
等相关手续,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
    (5)甲方支持乙方在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
享受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高铁新城项目总体规划、控制
性规划及其他各专项规划方案编制,交由甲方研究批准,且乙方应按
甲方审定的规划方案开工建设。
    (2)土地整理事项,执行甲方制定的房屋、土地征收等政策,
乙方及时筹集足额的补偿资金,确保兑现拆迁安置补偿、失地农民基
本生活保障及其他相关补助等费用。
    (3)全力协助甲方进行年度用地指标、用地规划指标和占补平
衡指标的争取和报批等工作。
    (4)乙方应依法参与项目用地竞买,若乙方竞得项目地块,应
尽快进场并且独立负责项目地块的资金筹措、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并承担经营风险。
    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协议确定的所有原则和条款,均以乙方通过法定途径成为
甲方的合作伙伴为前提,公司能否最终成为合作伙伴尚存在不确定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玉田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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