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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038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9 年 4 月 25 日
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2 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
场表决,7 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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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对石家庄荣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借款担
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石家庄荣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石家庄荣繁”)2019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 35,000 万元调
剂至全资下属公司浙江鑫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
瀚”),并由公司为浙江鑫瀚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
超过 72 个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石家庄荣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石家庄荣繁”)2019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 46,000 万元调
剂至全资下属公司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荣
旭”),并由公司为河北荣旭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6,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
超过 72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石家庄荣繁、浙江鑫瀚均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浙江鑫瀚
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 年修订)的要求。
    鉴于石家庄荣繁、河北荣旭均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且石家庄
荣繁、河北荣旭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 年
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四)《关于对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借款担保
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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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重庆荣乾”)2019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 30,680 万元调剂至
全资子公司重庆荣盛鑫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盛
鑫煜”),并由公司为重庆荣盛鑫煜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0,680 万元,担保
期限不超过 54 个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重庆荣盛鑫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荣乾为公司的全资
下属公司,且重庆荣盛鑫煜、重庆荣乾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本次
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
房地产业务》(2017 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五)《关于对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借款担保
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沧州荣盛”)2019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 13,600 万元调剂至控
股下属公司沧州德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德发”),
并由公司为沧州德发在上述范围内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次调剂前,沧州德发 2019 年度原预计担
保额度为 35,400 万元,经调剂后,公司为沧州德发向金融机构融资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合计担保金额为 49,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沧州德发的其他股东河北罗湖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江西卓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市万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沧州德发 21%、17.50%、16.50%的股权质押
给公司,作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沧州荣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沧州德发为公司的控股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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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且沧州荣盛、沧州德发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本次调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
业务》(2017 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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