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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14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
    3、本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选举石明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曲渕景昌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石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峰先生、夏鑫先生、章小平先生、
庄振铭先生、李奕聪先生、胡文龙先生、黄坤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澍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朱红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公司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金海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
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
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贤         张卫          陈学斌        刘志耕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