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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主要股东及相关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7-11-04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7-07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主要股东及相关人员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 年 11 月 3 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气”)通知: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
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江特电气的主要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以
下简称“增持人”)拟通过“宜春锂电私募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增持
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
   一、宜春锂电私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私募基金的名称:宜春锂电私募投资基金。
   2、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开放式
   3、私募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基金计划募集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50 亿元。
    4、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5、私募基金的托管:基金的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深圳前海谷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增持是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而提出。
   三、增持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人员系公司控股股东江特电气的主要股东及其相关人员。
   四、拟增持情况
   1、资金来源:个人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2、增持方式:增持人认购宜春锂电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宜春锂电私募投资基金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买入公司股票。
   3、增持计划:私募基金拟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后,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
   4、增持时间:本次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五、其他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2、增持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要求,在增持股份期间及
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
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其后续增持有
关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