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及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所修订编制的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

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并经过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   萍                        金惟伟                  周福山




                                                        2017 年 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