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怡亚通”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5,000 万股(含 15,000 万股)。截至 2015 年 05 月 13 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6,596,683 股,发行价格为 33.57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228,550,648 元,扣除发行费用 28,658,5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9,892,063 元。 截至 2015 年 04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241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30,580,578 元(含 利息),其中 2017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增加投入 6,896,600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30,580,578 元(含 利息),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47,820,746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8,438,466.74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 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765365165950、 44201503500052558599、4000023329200801151,专门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按 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将募集资金净额及增资前产生的利 息全部增资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度公 司”)。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前将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转入深度公司,并 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增资全资子公司深度公司用于 380 平台 扩建项目,深度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 《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 账 户 号 分 别 为 760165319019 、 44201503500052559202、4000023319200803271。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上步 760165319019 200,268,957 21,842,165.75 活期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44201503500052559202 550,526,287 1,450,196.09 活期 福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4000023319200803271 450,430,582 5,146,104.90 活期 福田支行 合计 1,201,225,826 28,438,466.74 注:初始存放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 1,333,763 元。 2、公司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计划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使用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 际已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 亿元。 3、公司 2017 年 7 月 4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已经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6.98 亿元。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99,892,063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96,6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0,580,5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 是否 截至期末累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 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现 达到 计投入金额 否发生 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 (2) (3)=(2)/(1) 重大变 分变更)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 否 1,200,000,000 1,199,892,063 6,896,600 330,580,578 27.55 - 321,529,737 是 否 扩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200,000,000 1,199,892,063 6,896,600 330,580,578 27.55 - 321,529,7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无 具体募投项目)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无 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计划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公司 2017 年 7 月 4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 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报告期末,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8.48 亿元,上述款项尚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无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无 途及去向 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扩建项目是在原有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因此其项目效益无法单列,上述反映的项目效益,即“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人民币 321,529,737 元,为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的整体效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 2017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深度分销 380 整 合平台扩建项目于 2014 年 8 月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5 年 4 月,原定项目于 2017 年 5 月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受到仓库 用地限制以及租用仓库时间较短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放缓了对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因此,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建成并达到可使用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状态。 根据募集资金规定,为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扩建项目”达到可使用状 态日期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 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 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银行对账单资料、 与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怡亚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亚通严格 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怡亚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 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长城证券关于怡亚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秦翠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温 波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