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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晶电子: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5-11-28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光电”)
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与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
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签订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华德盛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关于浙江东晶
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金华德
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关于
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子公司浙江东晶博蓝
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蓝特”)90%的股权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70%的股
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
良、刘忠尧,具体转让价格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评估价格为依据,其中博蓝
特 90%的股权由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
司、徐良、刘忠尧分别受让 29.02%、13.19%、38.32%、19.47%,股权转让款合
计人民币 2,850 万元;新材料股权由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
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分别受让 29.03%、13.17%、38.31%、19.49%,
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2,37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 5,220 万元,占
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9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
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工业园内宾虹路二段 555 号综合楼 3 楼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
金融证券、期货业务咨询)。
   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金华市宾虹广场 DY 幢 241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件及组件研发、销售(电子出
版物销售除外),投资咨询(证券、期货、金融业务咨询除外),企业管理咨询。
   3、基本情况
    徐良:男,1972 年生,学士学位,长期在日本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从事超
硬材料加工的学习和技术研发、技术管理工作,历任技术员、技术科长、技术部
高级经理,拥有蓝宝石衬底片加工的专有技术和特长,具有丰富的技术和团队管
理经验。
   4、基本情况
   刘忠尧:男,1967 年生,多年从事外贸和国内市场销售工作,拥有韩国等广
泛的国外销售渠道和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零叁拾肆万叁仟肆佰柒拾叁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南二环西路 2688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庆跃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博蓝特 90%的股权
   主营业务:LED 图形化蓝宝石衬底、外延片和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1-2014.12.31      2015.1.1-2015.9.30
  营业收入                            5,193.25                  4,493.92
  净利润                                369.55                -2,308.1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6,565.92                 18,114.57
  净资产                              5,003.85                  2,695.73


   2014 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二)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花溪路 218 号 2 幢厂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宗泽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晶光电持有新材料 70%的股权
   主营业务:蓝宝石窗口片,蓝宝石保护屏、蓝宝石衬底片、半导体器件、光
电子器件产品、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1-2014.12.31       2015.1.1-2015.9.30
营业收入                   ---------                            1,773.89
净利润                     ---------                           -2,964.93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                           10,706.26
净资产                     ---------                            3,035.07
   2015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252 号《浙
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253 号《浙江东
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东晶博蓝特
光电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837.80 万元,转让价格为 2,850 万元,
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362.05 万元,转让价格为
2,370 万元,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
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按转让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博蓝特
光电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 70%
的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股权转让能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
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所获得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对公司的现金
流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及
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 70%的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
徐良、刘忠尧,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
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决
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的 70%的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
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关于浙江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
   2、《浙江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
华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徐良、刘忠尧关于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
   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252 号);
   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1253 号);
   5、《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6、《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