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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晶电子: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18-08-10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
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目前行业
状况、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2、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具体制定的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薪酬情况为:
               职务                    2018 年度基本薪酬(万元/年,含税)
               总经理                                                   96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0 - 60
    3、绩效薪酬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在
       2018 年度结束后,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4、在公司担任多项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
       取较高金额的一份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
    1、上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
       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对于获聘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已在公司担任内部董事的人员,如在本方案
       生效前已按 2017 年标准领取了部分 2018 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
       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 2018 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方
       案执行。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规定,本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
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制定的薪酬方
案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