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本次《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 联人的协同效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 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与老挝中寮 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尚志强 周洁敏 纳超洪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