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云投: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19-035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8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 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张清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名,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12,354,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709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2,342,4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0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1,6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63%。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6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6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张清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42,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8%;

反对 11,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1,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杨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

论意见为:云投生态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