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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关于与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公告2017-04-11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701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与合肥政务文化
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投公司”)签订合肥国际人才公寓项目代
建工程的委托代建合同,现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受托代建工程实施中,如何贯彻业主方的
意愿,维护业主方的利益,实现业主方的目标,都需要本公司积极协调与业主方、
规划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与本公司传统的房地产
开发业务模式有一定的差异,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公司名称: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合肥市政务区翠庭园住宅小区会所
    成立日期: 2002 年 04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 陈杰
    注册资本: 371,280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公益设施、基本建设项目开发、经营;房地产综合开发、销
售;资产经营管理;文化、体育场馆、中介服务、房屋、停车场的租赁、管理;
投资参股;旅游资源的投资、开发、管理;会展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
咨询;教育投资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营业期限:2030 年 12 月 31 日
    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净资产
              2013 年         24,020.75   9,500.53     431,157.88
              2014 年         15,689.54   5,184.13 4   436,240.01
              2015 年         9,605.42    -12,359.68   420,554.20
         2016 年 9 月 30 日   2,378.20    -12,590.02   407,853.91


    本公司与政投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政投公司
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代建工程名称:合肥国际人才公寓项目;
    2、代建工程总投资:120,000 万元人民币;
    3、代建工程总建设期: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年;
    4、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东至路东侧、金寨路西侧、
花亭湖路南侧、祁门路北侧;
    5、代建管理费:本公司以经审计后的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 3.5%
收取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过程中,暂按估算总投资为基数,按照合同中约定分
期支付代建费。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结算代建管理费。代建项目估算
总投资约 12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将获得约 4,200 万元人民币的代建管理费
收入。
    付款方式:代建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代建服务费(120,000 万元的 3.5% )
的 5 %计 210 万元,项目规划通过市规委会审批后 7 日内委托人支付代建服务费
的 10%计 420 万元,项目拿到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7 日内委托人支付代建服务费
的 10%计 420 万元,项目主体工程结构通过验收后 7 日内委托人再支付代建服
务费的 50%共计 2,100 万元,项目领取工程竣工备案表之后 7 日内甲方再支付代
建服务费的 15%共计 630 万元,项目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按审计后结算的总
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对代建服务费用进行清算,付至结算额的 95%,多退少补。
若审计后实际项目投资额少于估算,则委托人按照节省投资差额的 5%予以代建
人奖励,工程两年质保期满后 30 日内,支付剩余结算代建服务费的 5%。
    6、本公司代建工作内容: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及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
景观设计和管线综合设计等设计管理工作;办理项目建设工程立项、可研、环评、
消防审核、规划报批、供电、燃气、供水、供热、排水审查、防雷审查、施工图
审查、质量监督等报建手续;组织项目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
配合甲方与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建筑材料、设备、购备件供应单位等签订合同
并对其进行管理;负责项目工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组织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并向甲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协助工程投入使用后的保
修工作;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与政投公司签订的上述委托代建合同系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
董事会审议;
    2、备查文件:本公司与政投公司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