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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18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802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时
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
案相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0,1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
             1                     08*****576
                                                            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7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7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国际 A 座 11
层;
       3、咨询联系人:田峰、胡远航;
       4、咨询电话:0551-62661906;
    5、传真电话:0551-6266190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