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合肥城建:关于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3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计划概述
    2018 年 3 月 26 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层审核每一笔担保
申请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担保事宜。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
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被担保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担保额度
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人民币 2 亿元
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人民币 3 亿元
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人民币 2 亿元
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人民币 3 亿元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东庐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385 万元,公司持有其 65%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王晓毅,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
施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55,028.78 万元,净资产为 32,441.21
万元;2018 年 1 月至 12 月营业收入为 44,682.30 万元,净利润为 12,760.66 万元。
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合肥市肥东县琥珀名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2、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王晓毅,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房销售、租
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开发、生产、
销售;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
额为 163,064.65 万元,净资产为 25,107.91 万元;2018 年 1 月至 12 月营业收入
为 2,825.39 万元,净利润为-42.17 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蚌埠市琥珀新天地
项目的开发运营。
    3、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王晓毅,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82,075.25 万元,净资产为 10,400.70 万元;2018 年 1
月至 12 月营业收入为 3,394.33 万元,净利润为-67.28 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
于宣城市琥珀新天地项目的开发运营。
    4、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
    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40.8163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吴前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工业、
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48,671.86
万元,净资产为 998.78 万元;2018 年 1 月至 12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937.09 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海南省三亚市琥珀假日天地项目的开发运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
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
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
绝对的控制权,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均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
民币 1.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 7.9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
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