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3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7 日 15:00—2019 年 4 月 18 日 15:00;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9 年 4 月 17 日 15:00—2019 年 4 月 1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国际 A 座十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毅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9 年 3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8,604,5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920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8,226,3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0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78,2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8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275,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10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97,5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78,2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81%。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束晓俊律师、夏旭东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44,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7%;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回避 185,348,16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592,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2,2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9%;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夏旭东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合肥城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