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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8-12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以公告的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18年10
月16日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分别于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2018年10月15日15:00至2018年10月16日15:00期间举行。本次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614,507,804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4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人共
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1,297,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532%;参加网络
投票股东和股东代表人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0,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46%。
    3、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出席并主持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


                                                                       1
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拟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4,474,6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
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207,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3665%;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3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总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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