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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7-11-1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要求,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
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何超、王泽霞、黄斯颖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