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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1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
核,我们认为,公司放弃此次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所涉及的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对此次议案所
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征,同意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
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何超、王泽霞、黄斯颖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