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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特佳:独立董事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8-3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购买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融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奥特佳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法规要求
就此收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以 15869 万元的价格受让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的恒信融公司 8.82%的股权(对应 4,497,958 元注册资本)的关联交
易与公司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池业务的规划目标一致,有助于公司利用
股东身份在未来潜在新能源汽车业务中获得稳定的原材料来源,且资
产具有长远增值空间,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在财务上具有可行性、
可负担性,交易价格公允。因此,我们赞同此次收购事项。
    此次收购事项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西藏天佑投资有限
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张永明,与奥特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同。根
据监管法规,奥特佳董事会中的张永明、丁涛、周建国、张光耀、刘
德旺、淮晓利等 6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 3 人作为董事会非关联
董事进行了表决,通过了此次收购事项。此次董事会召集、审议及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综上,我们认为,在审议收购恒信融公司股权的董事会中,公司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少于 3 人的非关联董事投票一致赞成收购事
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交易目的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及长远利益,交易程序合法规范。
                             独立董事:邓超    邹志文    郭晔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