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蔡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39,173,729.97 353,348,234.49 -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79,908.34 -8,804,489.73 3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261,329.21 -9,296,420.94 43.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758,059.85 2,926,315.37 1,326.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 -0.02 4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 -0.02 4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5% -0.57% 0.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823,414,105.24 2,783,514,328.69 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63,512,874.32 1,568,992,782.67 -0.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8,803.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4.69 合计 -218,579.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0,38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建华 境内自然人 36.01% 176,693,600 132,580,800 质押 124,483,600 李晓奇 境内自然人 12.66% 62,102,273 0 质押 16,251,873 张振京 境内自然人 0.37% 1,818,379 0 林显刚 境内自然人 0.33% 1,638,241 0 李艳 境内自然人 0.31% 1,499,900 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 其他 0.28% 1,390,000 0 江之星 12 号集合资金信托 赖小莹 境内自然人 0.28% 1,379,538 0 迟晓屹 境内自然人 0.27% 1,339,888 0 刘跃华 境内自然人 0.27% 1,320,000 0 潘振泉 境内自然人 0.26% 1,289,96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晓奇 62,102,273 人民币普通股 62,102,273 李建华 44,112,800 人民币普通股 44,112,800 张振京 1,818,379 人民币普通股 1,818,379 林显刚 1,638,241 人民币普通股 1,638,241 李艳 1,4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499,90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 1,3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0,000 江之星 12 号集合资金信托 赖小莹 1,379,538 人民币普通股 1,379,538 迟晓屹 1,339,888 人民币普通股 1,339,888 刘跃华 1,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0,000 潘振泉 1,289,960 人民币普通股 1,289,960 公司主要股东--李建华先生与李晓奇女士为父女关系,构成关联股东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行动的说明 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说明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了113.2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58.53%,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了未结算的造林款所致。 3、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减少了46.4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同比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了42.9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相应支付了上年末提取的职工年终奖所致。 5、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增加了37.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进项税金减少,销项税金增加,相应增加应交增值税所致。 (二)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说明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1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运输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5.7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相应归还了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4.9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产品减值的原因消除,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4、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8.1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加了4.49%,以及财务费 用同比减少所致。 (三)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2.9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326.9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7.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16.48%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2.9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同比减少固 定资产购置支出所致。 5、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2.8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同比减少了银行借款所致。 6、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2.5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同比偿还了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07.7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11月4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草案)》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 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等,公司与重组交易方-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附 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等,主要内容 包括:公司拟以经评估的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评估值201,515.89万元)作为拟出售资产出售给梅州市威华铜箔制造有限公 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475,650,603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经评估的赣州稀土矿业有限 公司100%股权(评估值758,484.41万元);以及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涉及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94,552,529股)。 2013年12月6日,公司接到监管部门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对威华股份相关账户因本次重组停牌前涉嫌内幕交易立案调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暂停,存在可能被终止的风险。同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立案调查的特 别风险提示公告》威华股份2013-081号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提示。2013年12月20日,公司 按照有关要求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对外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自查暨股票复牌公告》,完整、详实、准确地陈述了公 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和不公平信息披露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由于公司相关帐户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重组进程尚 处于暂停状态。2014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司有关案件调查情况:“威华股份内幕交易案已完成调查, 目前我会正在审理中。”(http://www.csrc.gov.cn)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3 年 11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相关账户因本次重组停牌前涉嫌内 2013 年 12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幕交易立案调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暂停。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2、“本人作为 在其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董事长,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在今后的 担任 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 公司 害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广东 董事 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广 期间, 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 2008 其作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 年 05 正在 李建华 为公 时所作承诺 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广 月 23 履行 司的 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3、“本人作为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 日 股东、 公司 48.01%股份的股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 董事、 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董事 或拥有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 长期 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 间。 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5%及以上股份 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1.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以 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 制的企业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 在其 2013 原则进行,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 作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年 07 正在 李晓奇 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 作承诺 月 17 履行 的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 股东 日 失的,将向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2. 本人目前没有、将来 期间 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 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0% 至 40%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532.16 至 827.81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91.29 2014 年上半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内部经营管理举措,严格控制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品成本,进一步降低各项费用支出,在挖潜增效的同时,进一步加 强对市场供销体系的完善和扩充。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值(元) 益(元) 算科目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0 -- 0 -- 0.00 0.00 -- --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