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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华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2015-01-27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5-00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建华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的通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向其下达了《关于对李建华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3号):李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李晓奇女士在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减持公司股票3650万股,累计减持比例达到
7.44%。在李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奇女士减持公司股票的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
的5%以后,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后2日之前,继续卖出公司股票,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李建华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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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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