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威华股份: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5-17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5月16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
借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6.8%,自借款
金额支付之日起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盛屯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娟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05311Y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08单元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9日
    实际控制人:姚雄杰
    经营范围:工业、矿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
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盛屯集团借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借
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为6.8%,自借款金额支付之日起算。
    公司将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可以提前还款。
若公司选择提前还款,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利息按实际天数折算。
借款期限届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展期,公司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提
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并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经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年利率
为6.8%,自借款金额支付之日起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了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
要;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执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
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盛屯集团因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成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近十
二个月内,公司与盛屯集团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关联方盛屯集团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关联方盛屯集团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
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盛屯集团借款。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