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天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03,639,795.05 248,078,843.20 22.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61,237.42 -34,809,898.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5,629.60 -34,894,818.61 -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257,180.98 -4,490,815.02 -462.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6 -0.07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6 -0.07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2% -2.54% 2.6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546,661,659.54 2,522,436,129.45 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17,767,142.22 1,416,005,904.80 0.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3,596.91 公司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弘高 3,648,731.3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新”)收到万安县科技局拨付的企 业发展扶持资金 352.48 万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89,568.8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6,060.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6,989.41 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95,360.41 合计 1,725,607.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66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建华 境内自然人 10.49% 51,475,200 0 质押 51,344,000 李晓奇 境内自然人 10.00% 49,078,573 0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5% 40,000,000 0 质押 40,000,000 王胜洪 境内自然人 3.06% 15,000,000 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 其他 1.33% 6,550,000 0 利 46 号单一资金信托 高蕾蕾 境内自然人 1.22% 6,000,000 0 李北铎 境内自然人 1.09% 5,360,000 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77% 3,775,500 0 “辉煌”15 号单一资金信托 杨冬波 境内自然人 0.71% 3,479,100 0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 其他 0.70% 3,453,541 0 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李建华 51,475,200 人民币普通股 51,475,200 李晓奇 49,078,573 人民币普通股 49,078,573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王胜洪 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 46 号单 6,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50,000 一资金信托 高蕾蕾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李北铎 5,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36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15 号 3,775,500 人民币普通股 3,775,500 单一资金信托 杨冬波 3,479,100 人民币普通股 3,479,100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3,453,541 人民币普通股 3,453,541 公司主要股东李建华先生与李晓奇女士为父女关系,构成关联股东关系,为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王胜洪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5,000,000 股。高蕾蕾通过投资者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000,000 股。李北铎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情况说明(如有) 股票 5,360,000 股。杨冬波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3,800 股,通过 普通证券帐户持有公司股票 3,435,3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金额 年初金额 增减幅度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7,288.58 12,305.38 -40.77% 主要系本期采购支出及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 1,010.02 2,368.77 -57.36% 主要系本期以应收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 8,684.67 6,205.96 39.94% 主要系子公司万弘高新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工资 705.34 1,107.92 -36.34% 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应付利息 969.72 589.54 64.49% 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计提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2017年1-3月 2016年1-3月 增减幅度 情况说明 主要系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税费调整到税金及 税金及附加 372.05 116.23 220.10% 附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收入及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 1,107.59 108.45 921.29% 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销售的林地毛利较高,期间费用 净利润 85.81 -3,498.91 - 减少,增值税退税收入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7年1-3月 2016年1-3月 增减幅度 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2,525.72 -449.08 -462.42% 量净额 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主要系本期新增固定资产及项目投资增加所 -1,985.71 - - 量净额 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05.37 642.46 - 主要系本期还款增加所致 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201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认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公司拟向盛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9,49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843.20万元,主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1)增资控股万弘高新60%股权, 资金用于投资年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改造项目;(2)增资控股致远锂业70% 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权,资金用于投资年产2万吨氯化锂、1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3)补充 上述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以借款的形式提供给万弘高新和致远锂业。 201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认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将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修改为发行期首日,向盛屯集团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也进行了相应修订,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为不 超过110,843.20万元。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 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认购广东威华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再次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10,843.20万元调整 为不超过85,843.20万元,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1)增资控股万弘高新60%股权,资金用于投资年综合 回收利用万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改造项目;(2)增资控股致远锂业70%股权,资金用于投资年 产2万吨氯化锂、1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3)偿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 贷款。201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已于2016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二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由于二次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落实的具体时间尚不确定,公司预计无法按时提交二次反馈意 见回复等文件。本着认真落实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原则,经与保荐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 2016年9月5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止审查通知书》(160629号)。 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调整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认购广东威华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第三次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5,843.20万元 调整为不超过65,843.20万元,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1)增资控股万弘高新60%股权,资金用于投资年 综合回收利用万吨废旧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升级改造项目;(2)增资控股致远锂业70%股权,资金用于投 资年产2万吨氯化锂、1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 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弘高 新现股东签署<关于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与致远锂业现股东签署<关于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分别对万弘高新和致远锂业进行首次增资,增资完成后万弘高新和致远锂业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增资事项于2016年1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11月1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恢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本次恢复审查的申请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及相关各 方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者诉讼事项 2016年8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50份民事起诉 书等法律文书,黄凤玉、杨伟国等50名原告向广州中院起诉,认为公司在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与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等行为,请求广州中 院判决公司赔偿其投资威华股份股票造成的损失共计约人民币1,817万元,并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后马冰坡、刘向红2名原告亦因同一事项向广州中院起诉,请求广州中院判决公司赔偿其投资威华股份股 票造成的损失共计约人民币182万元,并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16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广州中 院送达的52份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广州中院对黄凤玉等51名原告的起诉裁定予以驳回,原告陈国炎在 规定时间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定按撤回起诉处理。2016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44份民 事上诉状等法律文书,杨伟国等44名上诉人因不服广州中院的相关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请求依法撤销广州中院的相关裁定,判令依法裁定准予立案,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威华股份股票造成的损 失共计约人民币1,607万元,并承担上诉人交通费约人民币3.4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此后,公司暂未收到 法院关于该诉讼事项的进一步通知。 3、转让台山威利邦70%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 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子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威利邦”)49%股权 转让给关联方梅州市盈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华投资”)。该事项经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子公司台山威利邦21%股权转让给河南新雅士投资有限 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以下简称“新雅士”)。同时,盈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台山威利邦19%股权转让给新雅士。上述两次 股权转让前,台山威利邦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台山威利邦30%股权, 台山威利邦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由于公司董事张江峰为台山威利邦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台山威利邦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在台山威利邦作为公司子公司期间,公司对其提供最高额为3,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担保台山威 利邦按时足额清偿其向广发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万元的综合授信和授信项下用信;且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台山威利邦款项7,259.44万元,该应收款项是台山威利邦作为公司子公司期间, 公司与其发生的往来款。由于上述股权转让导致台山威利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关联参股公司,公司 对其提供的担保变更为对参股公司的关联担保,公司应收其往来款项变更为对参股公司的关联财务资助。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台山市威利邦木业 有限公司70%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70%股权后形成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继续为台山威利邦向广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3,700万元综合授信和 授信项下用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因转让台山威利邦70%股权所形成的对其关联财务资助。同日,公 司、新雅士、盈华投资和台山威利邦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新雅士、盈华投资同意分别以其拥有的台山 威利邦40%、3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上述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台山威利邦为上述关联担保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公司和台山威利邦签署了《借款合同》,台山威利邦承诺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将 所借款项还清,在还清款项之前,向公司借款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并自2017年1月1日起,按5.785%的年 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公司、新雅士、盈华投资和台山威利邦签署了《担保合同》,新雅士、盈华投资同 意分别以其拥有的台山威利邦40%、3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对台山威利邦提供的资助款项提供担 保。 4、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及盈华投资股权款支付进展事项 201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借款人民币1.2亿元,借款期限为 不超过8个月(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止),年利率为不超过6.8%。2017年1月15日,公 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1.2亿元借款展期至2017年5月20日,展期期间的利率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执行。 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子公司台山威利邦49%股权以9,52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盈华投资。该 事项经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合同约定,盈华投资应在协 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在协议生效的半年内支付完毕。盈华 投资已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 目前,公司正在与李建华先生及盈华投资协商1.2亿元借款延期事宜及一揽子债权债务解决方案,协商 期间最晚不超过2017年5月20日。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19)。 5、孙公司实施解散清算事项 2016年1月2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孙公司实施解散清算的公告》,湖北地板公司和辽宁地板公 司自2010年末正式投产以来,由于产能利用率与市场需求未达预期,其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偏低,一直无 法摆脱其经营亏损的困境,已无法适应目前的市场发展现状。湖北地板公司和辽宁地板公司已经分别就解 散清算事宜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会议决议、组成清算组,分别依法着手开始实施解散清算,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已披露2016-004号公告。截止到本公告日,清算组正在清理公司资产、回收对外债权及审核公司债务, 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6、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16年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固定利率债券。2016年3月31日, 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发行债券事项。截止至目前,债券发行工作尚无实质性进展, 公司正在努力寻找投资者并积极推动相关发行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获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及政府补助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 78 号),公司所属木业子公司符合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纤维板等产品实现增值 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规定,公司子公司万弘高新符合销售稀土金属及稀土氧化物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30%的政策规定。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5家木业子公司合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381.30万元, 万弘高新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314.17万元。上述子公司共收到退税款合计695.47万元。 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子公司万弘高新收到万安县科技局拨付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352.48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 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2016 年 01 月 22 日 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等相关公告 1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 2016 年 03 月 03 日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7)等相关公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2016 年 03 月 19 日 告》(公告编号:2016-037)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2016 年 05 月 17 日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61)等相关公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2016 年 06 月 25 日 告》(公告编号:2016-076)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2016 年 07 月 13 日 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请 2016 年 08 月 19 日 中止审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94)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08)等相关公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15)、《关于与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司和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116)等相关公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请 2016 年 11 月 15 日 恢复审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25)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 年 08 月 11 日 2016-093)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 年 11 月 15 日 2016-123) 投资者诉讼事项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 年 12 月 20 日 2016-132)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更正公告》(公告 2016 年 12 月 21 日 编号:2016-133)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110) 转让台山威利邦 70%股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权后形成关联担保及财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告》(公告编号:2016-113) 务资助事项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公告编号:2016-129)、《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30) 1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转让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关于转让台山 2017 年 04 月 13 日 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16)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04 月 14 日 (更新后)(公告编号:2017-014)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2016 年 06 月 03 日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盈华投资股权款支付进 2017 年 01 月 17 日 (公告编号:2017-00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展事项 告编号:2017-003)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 年 04 月 13 日 2017-019) 孙公司实施解散清算事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孙公司实施解散清算的公告》(公 2016 年 01 月 25 日 项 告编号:2016-004)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 2016 年 02 月 29 日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2016 年 04 月 01 日 号:2016-041)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 300 至 1,000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373.24 1、公司经营管理得到改善,相比去年同期,预计公司纤维板产品 生产和销售有所增长,以及公司林木收入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均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有所提升。 2、子公司万弘高新预计能够产生一定的盈利。 3、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理预计带来一定的收益。 1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天广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