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弘高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3 日
(3)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4)法定代表人:陈庆红
(5)注册资本:14,285.71 万人民币元
(6)经营范围:稀土单一氧化物、稀土氧化物、稀土废料加工;单一稀土
氧化物、稀土氧化物及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弘高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6,679,349.52 217,973,398.75
负债总额 121,708,278.04 38,679,819.26
净资产 184,971,071.48 179,293,579.49
2017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6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1,925,367.54 3,393,162.40
净利润 5,677,491.99 -382,499.78
三、拟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万弘高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万弘高
新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分别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000万元,担保期限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弘高新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
力。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解决控股子公司经
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持有万弘高
新51%的股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
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万弘高新以其拥有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万弘高新董
事长兼股东杨剑先生分别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
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
为人民币 60,700 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675 万元,占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