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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2-2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聘
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 潮                    赵如冰                   丘运良




                                                    2018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