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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尔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2016-10-25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4
债券代码:128009          债券简称:歌尔转债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15:00—2016年11月29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
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下午15:00—2016年1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8、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6年11月24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候
选人简历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
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1月28
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09:
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
操作。
    2、投票代码:362241
    3、投票简称:歌尔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在投票当日,“歌尔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共有1个议案:
  议案                         审议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
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资者服务专区”“密码服务”栏目,
申请服务密码。填写“姓名”、 “证件号”、“证券账户号”、“手机号”等资料,
设置8-20位的服务密码。填报内容准确并输入手机验证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
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在申请成功5
分钟后,密码服务正式开通。服务密码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注销后
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投资者可向深交所或深交所授权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登录投票”,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
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之后,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或查询公司公告。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贾军安、贾阳
       联系电话:0536-8525688
       传 真:0536-8525669
       地 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
       邮 编:26103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人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
权。
       投票指示: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打“○”表示
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
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