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定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6)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分别于2018年3月30日
及2018年3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2日下午15:00—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下午15:00—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
份有限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丹麦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18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议案 2 经 2018 年 3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
经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下列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6.00 √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为丹麦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1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
12.00 √
2020 年)>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
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月20
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0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贾军安、贾阳
电话号码:0536-3055688
传真号码:0536-3056777
电子邮箱:ir@goertek.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61031
5、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
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1”,投票简称为“歌尔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人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备注
序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栏目可以投
票)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 √
1
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 √
2
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 √
3
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 √
4
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
5
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 √
6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 《关于为丹麦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 √
10
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
12
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 √
13
案》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
打“○”表示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
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
委托人: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