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夏善红)2019-04-2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夏善红,自2016年10月20日当选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歌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8年的工作中,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
公司2018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5次董事会,亲自
参加5次董事会(现场出席的次数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的次数3次),亲自参加1次
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届 意见类型及内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次 容
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对相关事项均
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
2、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歌
第四届董
2018年3 3、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尔股份有限公
事会第十
月29日 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司独立董事意
三次会议
立意见; 见》详见信息
5、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披露网站巨潮
6、关于为越南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资讯网
1
7、关于为丹麦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http://www.c
8、关于对公司预计2018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 ninfo.com.cn
立意见; 。
9、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018年4 第四届董 1、对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
月20日
四次会议
1、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2、 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018年8 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 独立意见;
月21日
五次会议 3、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2018年
第四届董 意见;
10月25 事会第十
2、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日 七次会议
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担保、项目投资等情
况,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的资料。
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
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四、其他工作情况
在2018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
2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谢谢。
独立董事:夏善红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3